在前一集节目中我们举出了 释迦牟尼佛在《优婆塞戒经》中的开示:【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优婆塞戒经》卷7)已经说明了前面的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现在要说破僧复重出佛身血。为了方便说明,我们要就前面“佛教戒法中的破僧逆罪”一集中所说破僧的意涵,再作进一步的解说,以利大家了解。
五逆中的破僧罪,通常说破和合僧就是意图使僧团分裂,而在四人以上的僧团中拨弄口舌、挑拨是非,使得以修解脱道同见同行同学的声闻僧团,或者是以修佛菩提道但于佛菩提皆未实证的凡夫菩萨僧团,或者已证悟佛菩提所依万法实相如来藏的胜义菩萨僧团,原本和合如一的僧团却因受到言语挑拨,导致某些习气未尽的僧团中的人被挑拨离间,因此产生误会,心有嫌隙、有隔阂,渐渐演变成两个派系互相斗诤,终于使原本和合的僧团分裂成两个僧团;这时那个挑拨是非、搬弄口舌的人具足了分裂僧团的根本、方便、成已,就成了破僧,也就是破和合僧的逆罪,这是一般所说的破僧。然而大乘法中的破僧,依我们之前根据《梵网经》菩萨戒所列七逆罪中,破羯磨转法轮僧所作的说明,就包括了“破羯磨”僧:破坏羯磨的僧众,破“羯磨僧”----毁谤主持羯磨的菩萨僧,“破转法轮僧”这三种情形。
首先,受了菩萨戒的戒子,除非戒和尚另有指示,否则应该定期共聚一处羯磨,就是必须依戒律规范,定期共同布萨诵戒。而“破羯磨”僧就是指僧团羯磨时,却有一批人他们因为与原本僧团中人有诤论,不愿再与僧团中人一起羯磨,未经戒和尚应允,就几个人—通常至少要四人以上—另外去作别羯磨;这些别作羯磨布萨的僧众就叫作“破羯磨”僧----破坏羯磨的僧众。像这样破坏羯磨的一部分僧众也是破和合僧,因为他们是破坏僧团的和合,造成僧团就分裂成两个,使正法力量分散了,这是第一种破羯磨僧的逆罪。但是破“羯磨僧”这三个字还有其他意涵,像陈义孝编撰的《佛学常见辞汇》一书中,就解释羯磨僧为办理授戒忏悔等事的师父,这就包括了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受戒之前,要先由和尚或阿阇黎行羯磨法,询问求受戒者之前是否曾经违犯了戒经中所列重戒或轻戒的罪,乃至有无违犯逆罪。如果所犯是七逆罪,当然就遮止不许他受戒;如果仅是犯戒罪,则叫他如法忏摩,以发起感戒之善,灭除障戒之恶;这时行羯磨法的和尚、阿阇黎就是羯磨僧。而佛弟子受戒后,如前所述必须定期羯磨、布萨诵戒。定期布萨有两层意义,首先当然是透过共聚诵持重戒、轻戒的戒相,来加深戒子对种种轻重戒相的记忆,并再次提醒自己不可违犯。而《梵网经》菩萨戒中有关受戒菩萨定期布萨的圣教说:【若布萨日,新学菩萨半月、半月布萨,诵十重、四十八轻;若诵戒时,于诸佛菩萨形像前诵;一人布萨即一人诵,若二及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坐,各各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梵网经》卷2)这时主持布萨而高座诵戒的菩萨法师,就可说是羯磨僧。布萨诵戒的第二层意义就是让在布萨之前曾经造作违戒非行的戒子,可以利用布萨的机会发露所作,忏悔永不复作,就是忏摩灭罪。然而戒相固然有轻重,但实际造作结果,仍须加上根本、方便、成已三法是否具足,依个案来判定所犯是轻还是重,以及应当如何忏摩;乃至于如果所犯为具足的逆罪,那就应该要摈出,将来也不可以再为他授戒。因此戒子在忏摩之前,就须要先向戒和尚或戒和尚指派主持羯磨的阿阇黎,供述所犯内容,由戒和尚或阿阇黎进行羯磨,来判定所犯轻重,及该依怎么样的方式来忏摩。这时办理羯磨之事的菩萨法师,不论在家、出家,当然也是羯磨僧。如果有人对这三种办理授戒忏悔主持羯磨、布萨的菩萨僧,就羯磨过程或结论作种种毁谤,那就成就了《梵网经》中的破“羯磨僧”。由此可知《梵网经》中的破羯磨僧逆罪,并不是只有破和合僧意涵的“破羯磨”僧一种,还包括了后面的这三种破“羯磨僧”。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110集 逆罪的轻重(下)> 正源老师
五逆中的破僧罪,通常说破和合僧就是意图使僧团分裂,而在四人以上的僧团中拨弄口舌、挑拨是非,使得以修解脱道同见同行同学的声闻僧团,或者是以修佛菩提道但于佛菩提皆未实证的凡夫菩萨僧团,或者已证悟佛菩提所依万法实相如来藏的胜义菩萨僧团,原本和合如一的僧团却因受到言语挑拨,导致某些习气未尽的僧团中的人被挑拨离间,因此产生误会,心有嫌隙、有隔阂,渐渐演变成两个派系互相斗诤,终于使原本和合的僧团分裂成两个僧团;这时那个挑拨是非、搬弄口舌的人具足了分裂僧团的根本、方便、成已,就成了破僧,也就是破和合僧的逆罪,这是一般所说的破僧。然而大乘法中的破僧,依我们之前根据《梵网经》菩萨戒所列七逆罪中,破羯磨转法轮僧所作的说明,就包括了“破羯磨”僧:破坏羯磨的僧众,破“羯磨僧”----毁谤主持羯磨的菩萨僧,“破转法轮僧”这三种情形。
首先,受了菩萨戒的戒子,除非戒和尚另有指示,否则应该定期共聚一处羯磨,就是必须依戒律规范,定期共同布萨诵戒。而“破羯磨”僧就是指僧团羯磨时,却有一批人他们因为与原本僧团中人有诤论,不愿再与僧团中人一起羯磨,未经戒和尚应允,就几个人—通常至少要四人以上—另外去作别羯磨;这些别作羯磨布萨的僧众就叫作“破羯磨”僧----破坏羯磨的僧众。像这样破坏羯磨的一部分僧众也是破和合僧,因为他们是破坏僧团的和合,造成僧团就分裂成两个,使正法力量分散了,这是第一种破羯磨僧的逆罪。但是破“羯磨僧”这三个字还有其他意涵,像陈义孝编撰的《佛学常见辞汇》一书中,就解释羯磨僧为办理授戒忏悔等事的师父,这就包括了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受戒之前,要先由和尚或阿阇黎行羯磨法,询问求受戒者之前是否曾经违犯了戒经中所列重戒或轻戒的罪,乃至有无违犯逆罪。如果所犯是七逆罪,当然就遮止不许他受戒;如果仅是犯戒罪,则叫他如法忏摩,以发起感戒之善,灭除障戒之恶;这时行羯磨法的和尚、阿阇黎就是羯磨僧。而佛弟子受戒后,如前所述必须定期羯磨、布萨诵戒。定期布萨有两层意义,首先当然是透过共聚诵持重戒、轻戒的戒相,来加深戒子对种种轻重戒相的记忆,并再次提醒自己不可违犯。而《梵网经》菩萨戒中有关受戒菩萨定期布萨的圣教说:【若布萨日,新学菩萨半月、半月布萨,诵十重、四十八轻;若诵戒时,于诸佛菩萨形像前诵;一人布萨即一人诵,若二及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坐,各各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梵网经》卷2)这时主持布萨而高座诵戒的菩萨法师,就可说是羯磨僧。布萨诵戒的第二层意义就是让在布萨之前曾经造作违戒非行的戒子,可以利用布萨的机会发露所作,忏悔永不复作,就是忏摩灭罪。然而戒相固然有轻重,但实际造作结果,仍须加上根本、方便、成已三法是否具足,依个案来判定所犯是轻还是重,以及应当如何忏摩;乃至于如果所犯为具足的逆罪,那就应该要摈出,将来也不可以再为他授戒。因此戒子在忏摩之前,就须要先向戒和尚或戒和尚指派主持羯磨的阿阇黎,供述所犯内容,由戒和尚或阿阇黎进行羯磨,来判定所犯轻重,及该依怎么样的方式来忏摩。这时办理羯磨之事的菩萨法师,不论在家、出家,当然也是羯磨僧。如果有人对这三种办理授戒忏悔主持羯磨、布萨的菩萨僧,就羯磨过程或结论作种种毁谤,那就成就了《梵网经》中的破“羯磨僧”。由此可知《梵网经》中的破羯磨僧逆罪,并不是只有破和合僧意涵的“破羯磨”僧一种,还包括了后面的这三种破“羯磨僧”。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110集 逆罪的轻重(下)> 正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