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刑事法律对杀罪的判定规则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20-02-21 回复:0 关注量:916
又譬如玩杂耍的人用不会燃烧的绳子,绑了一团浸了煤油的布圈,点了火以后将它旋转舞动起来,因为旋转的速度很快,所以看起来好像有火轮在旋转。如果我们把这个旋火轮,从前前后后的每一刹那分析下来,就会发现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旋火轮存在,都只是一个火球在移动,所以这也是念念生灭的;这是由于我们四大微尘所成的身体的业行,以及四大微尘所造的那个绳子和火圈,因此才能使火团变成一个圆匝而不断地显现火轮。同理,有作罪会有种种的不同,初发心时虽然是变异法,中间过程中所作种种方便来庄严的时候也是变异法,正在作最后阶段的恶业时的心也是变异的;身业如此,口四业正在说时,心也是一直在变异的;虽然都是念念生灭,从实相来说是无常法,实际上身三业、口四业都是不存在的,但是众缘和合而使身业、口业在世间法上成就了,所以就说有作罪,这是因为有身行、口行的造作而成就的缘故,也由于这个因缘而产生了意业的无作罪;也就是说,由于身体的口业和身业的有作罪,而成就了无作罪。就好像造作恶业时,他在恶业中的威仪和别人造恶业时的威仪不相同,但两个人所造恶业的威仪也都是前后变异,不能常住;所以造恶业的过程,每一刹那的身口行为威仪中的意业都会产生变化,但是因为恶业已经成就,没有办法消灭了,所以他的意业也跟着成就了,所以叫作无作罪。从身与口所造作的行为法相上得到意业的无作罪以后,他的心后来虽然是处在善、不善、无记的状态中,但是已经造作的种种恶业都是因为心意而产生的,所以不会漏失掉,所以叫作无作罪。所以 佛说:【如旋火轮虽念念灭,因于身业微尘力故,火得圆匝。初发心异,方便心异,作时心异,说时心异,众缘和合故得名作;以作因缘生于无作,如威仪异,其心亦异,不可得坏,故名无作。从此作法,得无作已,心虽在善、不善、无记,所作诸业无有漏失,故名无作。】(《优婆塞戒经》卷六)
有时杀死了一个人,他是因为善心而杀死人的;譬如庸医,他以为自己医术非常精湛,但是为人开刀前判断错了,医死了人;虽然他是善心而医死人,未来世缘熟了,他还是要被人家误医而死,同样是被人善心医死。所以有时我们看到有人被医死了以后,家属去医院抗议索赔,我们都不知道去索赔的人到底是在完成因果呢?还是正在造作新的恶因呢?所以不管心是在善心的状态、恶心的状态或者是无记的状态,也就是非善非恶的状态,恶业既然成就了,因果都不会有漏失的,这叫作无作罪。恶业既然成就了,就必须有个根本因来执持这些业种,这个根本因绝对不是意识,因为意识在五位会断灭,也就是在无想定、灭尽定、眠熟位、闷绝位以及正死位的时候,意识会断灭,只有不生不灭、不垢不净的如来藏这个根本因才能执持这些业种。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100集 作罪、无作罪、及得戒之释疑(一)> 周正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