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不应犯的恶律仪
如果有人说:离开戒法的受持,而仍然能有功德。那么一切的恶兽、狮子、虎、狼等,也都应该有戒法的功德,但是其实它们都得不到戒法的功德。所以一定是要持戒才会有戒法的功德,也因为持戒有功德,所以受善戒者可以得到无量的福德,受恶戒者当然也会得到无量的罪。受善戒既然得无量福,犯戒就会比平常人所造的罪更重,这是相对的。权力大时义务也就增大,因此持戒以后必须要很小心、很严谨地受持,千万不要毁犯。所以佛说:【若离戒受有功德者,一切恶兽狮子虎狼应得功德,然实不得。以是因缘,受善戒者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得无量罪。】(《优婆塞戒经》卷七)正由于这个缘故,佛在别的经中说出许多种不该犯的恶律仪。律仪是指心意在身口上表现出来的威仪,律是针对身口的行为加以规范,而依戒律的规范而显现出来的仪态就叫作律仪,所以受恶戒的人有恶律仪,善人则有善律仪,圣人有圣人的律仪,三种是大不同的。什么样的佛弟子造了什么样的罪会成为恶律仪呢?比如说身为佛弟子受了菩萨戒,却去开牧场畜牧牛、羊,目的是要养大以后卖给别人杀了取肉,居心不良所以是恶律仪,是因为心地不善而显示出身行的律仪不善。开农场而养鸡、养猪,也是一样的道理,都是恶律仪。
又如钓鱼,钓鱼时不正是残害鱼类的生命吗?纵使现代人讲环保,钓了以后又放生,不正是欺负鱼类吗?所以钓鱼也是恶律仪。因为鱼被钓着了的时候,一直到把那个钩脱离它的嘴巴之前,一样是要受苦的;钓鱼者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身上,所以也是恶律仪。钓鱼已经是恶律仪了,在溪中网鱼就更没有格了,因为钓的至少还有饵,愿者上钩;网鱼却是人家不情愿,也要把人家网上来吃掉,所以网鱼更是恶律仪。至于杀牛是很残忍的,我们如果看过人工杀牛,就知道有多残忍,把牛绑好以后,拿起大榔头往牛头上勐槌,非常残忍,所以是恶律仪。又如当狱卒,不论是地狱中的狱卒或人间监狱的狱卒,律仪都是不好的;地狱的狱卒没有恶心,只是在执行工作,不是恶心去作,而是业力使然,必须那么作,也领受那种环境的不可爱觉受。可是人间的狱卒,譬如描述监狱风光的电影情节中,狱卒干的是什么事呢?挑拨离间、克扣饮食钱粮、剥削犯人、鞭打辱骂,这就是人间的狱卒;古时候的狱卒比现代狱卒更加严重,当然这些都是恶律仪;他们一天到晚在那上面用心,所以古时狱卒残害犯人性命是很常见的事情。因此身为狱卒而想要跟我们这个正法相应,还真的很不容易;所以 佛说狱卒也是恶律仪的一种。再如养猎狗作为打猎之用,而不是养来作宠物,养者有杀心,受了菩萨戒还养猎狗来帮助杀生,当然是恶律仪。
又如作长弶,长弶就是很长、很大的网,譬如现在花莲、宜兰那边,还有人举办牵罟的一个活动,那也是小恶业;如果远洋渔船体积庞大,拖着几百公尺长的大网,海中拉过去一网打尽,是更大的恶律仪。如果想要在正法道场学法,就请不要再当渔船的船长了,应该改在商船上服务,因为网鱼也是恶律仪。如果有人是专门在制造大鱼网,他跟正法道场的法就很难相应了,因为这是很严重的恶律仪;造作这些恶律仪的结果,都是严重犯了助杀之戒,结果是丧失了菩萨戒的戒体,那就跟佛菩提道的见道无缘了。这些恶律仪,请大家都要注意;如果是专门大量养猪、养鸡去卖钱,或是常常在钓鱼、网鱼的,都得要改正这些恶律仪。也有人作猎师,以捕猎维生,这也是恶律仪;还有人会咒龙,用咒法驱遣龙族去杀害众生,这也是恶律仪;也有人是当杀手,以杀人为业而生活的,这也是恶律仪;又如有人专门作贼,这也是恶律仪。如果有人受了菩萨戒,却被抓到他作贼,社会人士可要说他是贼菩萨了,佛法的弘传就会被他伤害了,当然这是恶律仪。
又如两舌挑拨是非,本来一个僧团清净无事,被他挑拨而乌烟瘴气,这个两舌当然也是恶律仪,这是会失掉戒体的重罪,绝对要小心而不可误犯。假使对待下人时自己的身行非常恶劣,常以苦鞭靻打人;或者更恶劣的主人,在皮鞭上还钉了铁线,这样子打人,叫作苦鞭靻,当然更是恶律仪。枷锁押额也是恶律仪,枷锁一定要押额,否则锁不住;就是把犯人的双手伸进两个小洞再合起来拘束他的两只手,头也要伸进去上方的大洞然后合起来,使头部固定在大木枷的洞中;在两片木头合起来的地方要押额钉死或锁死,不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都不许拆开,这就叫作押额;这样枷锁押额而长途走路移送人犯,当然是恶律仪,这些工作也是狱卒做的。再来是铁、钉烧炙加人,用铁或大钉烧得通红之后,贴在或刺在人的身上,譬如古时候不是有黥面之刑吗?用一个刻了字的铁牌子,烧红了就往犯人脸上烫,就成为一世去不掉的标记;烫脸颊或烫额头就是黥面。古书中就曾记载过这样的刑罚,这些工作也是狱卒做的,所以狱卒真的是不能干的,如果想要学正法道场的法,最好赶快转行,否则就要赶快退休。
以上这十五种行为,佛说都是恶律仪,犯了这些恶律仪时,往往就会丧失戒体,使菩萨戒的戒体不存在了,而且有些是要下地狱的重罪。所以 佛说:【是故经中说恶律仪:一者畜羊、二者畜鸡、三者畜猪、四者钓鱼、五者网鱼、六者杀牛、七者狱卒、八畜猎狗、九作长弶、十作猎师、十一咒龙、十二杀人、十三作贼、十四两舌、十五以苦鞭靻、枷锁押额、铁钉烧炙加人。】(《优婆塞戒经》卷七)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102集 作罪、无作罪、及得戒之释疑(三)> 正铭老师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103集 恶律仪及舍恶戒之释疑(上)> 正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