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苦集?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20-02-19 回复:0 关注量:638
《杂阿含经》卷3:【缘意及法生意识,三事和合生触,缘触生受,缘受生爱,如是乃至纯大苦聚生。】(《杂阿含经》卷3)
这段经文说明了缘于意根及法尘为缘而出生了意识,意根、法尘、意识和合,就有了对六尘的触,因此就有苦乐舍等觉受;缘于苦乐舍等觉受,就产生了对六尘的贪爱。如是次第辗转出生取、有、生,乃至达到最后,纯粹的大苦聚合的五阴就出生了。
识阴的苦集状态我们分述如下:由于识阴六识心都必须以五色根为缘,才能在人间出生、存在以及运作,那么识阴六识就一定不可避免的会与人间的种种六尘接触,一定会被六尘中的许多境界吸引而产生执着;譬如对六尘的执着与贪爱,财产、名声、眷属等产生执着,堕入了我所的执着中。为何说这是识阴的苦集呢?因为这些都是识阴相应的法相,是识阴所认知而且深深执着的,所以才会有许多世间的人,现见他为了名声、财产、眷属而受到影响,乃至不计后果的起瞋杀人等,造种种的恶业,最后被这些业种系缚,痛苦不堪,乃至轮转不停,这就是最粗浅的识阴苦集。有些人品格较好,对于身外之物不执着,却往往落于识阴所领受的感觉中,所以会很重视气氛----住家、睡眠、饮食的气氛,独处的气氛,说话、与人相处的气氛,插花的神韵与气氛等等----对于这些种种的气氛都觉得很重要,这就是很重视生活质量的人,但其实都被识阴领受的情境所系缚。品格不好的人呢,如果受制于氛围时,那么被人家瞪一眼,或者觉得人家的眼光是轻视的,人家的口气是瞧不起的,就往往会挥拳亮刀,而且都把过错丢给对方,不肯承认是自己的过失。
以上不论是有气质或没有人文素养的人,都一样是受制于识阴所领受的情境,因为他们的所思所想,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他们对自我识阴习性的养成,不断的在识阴相应的熏习上面用心,于是识阴种子不断的被滋润而增长,于是识阴就会一再执着自己相应的外境我所,难以了断,那更何况能够了断识阴自己呢?他们心中的一切思想都是识阴的苦集不断的增长。而修行人中,常见外道及佛门中的外道,想要断我见,想要求证解脱果,或者因为自己没有正知见如理作意思惟,或者是因为恶知识假名善知识的误导,认定意识是常住的,但是对于自己已经受制于识阴的情境,却毫无警觉。这样的状况、这样的修行人很多,或者误认自己只是坚持意识常住不坏,没有落入前五识中,但认为意识就是触知五尘的心,因此会主张于五尘中了了分明的心,就是常住心。但这是五俱意识,意识心是与前五识同时并行运作的,是识阴六识具足的,这是已经执着了识阴的六个识,已不单纯执着意识了。或又有主张离念灵知心是究竟的,告诉他,离五尘的离念灵知心也是意识心,这时他们往往会反对这种说法。但是这两种人都不离识阴的境界,只是定力的有无差别而已。
当他们依照师长的教导而认知,或证得这二种心境时,就产生坚执,不许别人评论他们所证的境界,也不许别人评论他们的师长;或者他们的师长为了眷属的系爱,强调一师一道,不准他的弟子到外面学,这样相对的情执继续扩大,而共同来抨击真正告知正向菩提道的善知识正言量。这都是因为他们落入六识的境界中,我见未断而导致心中生起见取见,对于如理作意的说法,绝对不服,不论所说的正确与否,一定要反对到底而落入见取见中;继续认定意识觉知心是常住法,绝不改变,识阴种子继续不断的被他们增长的结果,后世想要断除识阴我见,就变成不可能了。这种现象在佛门中及常见外道法中处处可见,绝对不是特例、仅有,这些人都是继续住于识阴的苦集境界的人。堕识阴我所中的人更多,堕于识阴所有的境界中,将识阴的情境加以执取而不肯放舍;最先是执着识阴相应的境界相,常常爱乐于识阴相应的六尘境界,然后再反执识阴所有的功能性,就向内坠六识阴的相应受阴、想阴,如了知六尘的了知性,对六尘及自我认知的贪爱中,如此具足了我所的贪爱。当具足了我所的贪爱时,就无法除掉我见与我执,无法除掉念想,也无法远离时时自我作主而不灭失的识阴所行境界。于是,连意根都被识阴所误导而生起自我执着了,只好继续受生,而不断实现生老病死等苦的轮回。
以上略说识阴的苦集。究其原因,都是对于识阴自己的认知错误,或者是被恶知识作了错误的教导,在唯识学中称之为邪教导。因此不断地在作识阴苦集的事业,令识阴喜乐增长、日渐广大,于是我见难断。
《杂阿含经》卷9:佛告长者:若有比丘眼识于色,爱念染着;以爱念染着故,常依于识;为彼缚故,若彼取故,不得见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识法,亦复如是。(《杂阿含经》卷9)
以上经文的意思是说,假使眼识对色尘爱念染着,所以常常依于眼识而欲了知色尘相,就被眼识能见之性的功能所系缚,就无法亲见真实法,不能亲证涅槃。耳识乃至意识也是一样,若对法尘有所执着,若对意识的了知性有所执着,想要时时保持了了分明的境界相,不论是在六尘中或是只在定境中,一直想要保持了了分明的境界,那都是坠堕于六识阴中,是在保持识阴或独头意识的功能与境界相,一定会被意识或识阴六识所系缚,一定无法亲见法性,不可能取证涅槃。换句话说,对识阴所行的境界不如实了知,一定会导致识阴的苦集;识阴的苦集,会导致识阴继续增长坚固各种的业行,不断的来重复,不断的来造业,就是对识阴自身的功能性以及对识阴所识知的内涵(六尘境界)一直想要保持了了分明的了知,而无语言文字的生起,坚执如是意识为常住法,都是属于识阴的苦集。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一)》 <第082集 识阴的苦集与苦灭> 正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