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向后 自己不留任何功德受用吗?要有具体的目标与对象吗?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18-07-23 回复:0 关注量:1073
问、可否烦请开示「回向」的真义?譬如修学时,若将功德回向给亲人以超度,或回向给冤亲债主以解冤释结,此时是指将所有功德送给对方,自己不留任何功德受用吗?但功德并非有相的物质等外五尘,对方如何因自己的回向而受益?其余做法事及布施时的回向也同理吗?布施利益众生时,如果要回向给自己、他人或非人时,该怎么做?只需在自己心中说即可,或得口讲、手写叙述才算数?或应到寺院佛前说?若所要回向的人仍在人间,需要当面对其回向吗?
答:1.回向的义理,在第十九期、二十六期与三十三期的〈般若信箱〉都有开示,回向乃是解脱分善根所含摄的,也是经中说七种最上供养之一,所谓「礼拜、供养、忏悔、随喜、劝请、发愿、回向」,回向列为最后分,显示菩萨广行一切善根之后,必须回向早日成佛,因成佛乃能广利一切众生,福德庄严故,智慧庄严故。所以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说:「回向者,谓以一切施等诸行,愿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所以回向的真义乃是为了透过菩萨一切的善净行,希望增上自己与众生在解脱道及佛菩提道的成就,等而下之才是在世间法上面的遮障减少、福报增广,故以利益众生及自己能够在佛道上的成就为主,若离此目的,无法成就回向的功德。故在《小品般若波罗蜜经》须菩提尊者因弥勒菩萨的开示后而说:「若不闻不得般若波罗蜜方便,能以诸福德正回向者,无有是处。」所以回向当以听闻证得般若波罗蜜方便,才能具足正回向;当以亲证实相以后,在内门中广修六度万行以后之回向为正修。所以回向乃菩萨快速证得无上正等菩提的重要行门。
2.回向本身的实践就是一分的功德受用,如法的回向,不论回向给别人或者自己,都不会有所谓的缺损,反而是增益,重点在回向的标的是佛道的成就,还是世间我所烦恼的需求?这当中有所差别,故平实导师在书中所述「回向要具体」,乃是希望各位修学佛道的行者,不可盲目的回向,乃是要有具体的目标与对象,并祈愿世间逆境的解决与趣入菩提的善根,如此于事于理皆可如法,才能渐渐方便善巧的无倒回向。且回向乃功德法,并不会因为物质的局限而无作用,虽是施微劣物的善根,亦可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中所说:「如是善根,物、田虽下,由回向力感无量果。」以此回向之功德转施给您所回向之人,对方当必有受用,你也成就布施回向之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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