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之平议(连载65)----正雄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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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次数:1538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论》之平议
  《广论》421 页接著说:显句论中亦明了辨别无与无性,如云:“若汝立诸法皆无自性,如世尊说自所作业自受异熟,则彼一切皆为汝破,诽谤因果,故汝即是无见之主。答曰,我非无见,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我亦非说断无诸业作者果等。若尔云何,谓善安立彼无自性。若无自性,能作所作不应理故,过失仍在。此过非有,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
  宗喀巴怕人家说他主张无自性即是“无见”,所以又依月称的《明显句论》辩说:“我非无见,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然而无自性的法,本是依他起之生灭法,生即是有,灭即是无,自生至灭的全部过程中,本来就是具足有无二边;否定阿赖耶识的宗喀巴若要破除有无二边,就等于要破除无自性之法,却又同时主张无常住自性的五蕴是常住法,那岂不是自打嘴巴?如果宗喀巴承认有阿赖耶识,则他说:“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便是正确之语,可惜他否定了阿赖耶识,以虚妄的意识取代阿赖耶识,永远都堕在有无二边,因为意识是会断灭的五阴十八界内的法,永远都不可能入得无余涅槃城。
  阿赖耶识本体无形无相,非三界中法,但却含藏无量无边业种与法种,而能出生三界一切诸法,所以说阿赖耶识非有、非无,不堕有边也不堕无边。又阿赖耶识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本来”的意思是从无始到现在,无始以来阿赖耶识即无生,无生之法永远不会灭;“自性”的意思是自己本来已经存在之性,非因缘生亦非自然生,又阿赖耶识含藏著无量无边的业种与法种,一一种子各有其体性,而这些种子现行落谢生灭变易,能出生三界一切法,故说阿赖耶识有自性;“清净”的意思是,阿赖耶识本体离一切杂染,清净如庵摩罗果,所以说阿赖耶识清净无染;因为阿赖耶识本来自性清净,永远都在涅槃中,故说祂为涅槃城,因为祂就是无余涅槃之体。
  大乘学人若不证阿赖耶识,凡夫众生蕴处界诸法的存在,只会增长阿赖耶识中含藏的烦恼种子,有烦恼种子就不得般涅槃城。故二乘学人必须消灭了蕴处界诸法,才能说为证得无余涅槃,才是二乘圣者所登之涅槃城,这才是二乘人修学解脱道的宗旨。而大乘人所要往趣的涅槃城,其不二之道即是要找出自己的阿赖耶识在哪里,找到之后,你就亲见涅槃城了。所以大乘人若要登涅槃城,就不能像小乘人一样灭除蕴处界诸法,反而是要利用蕴处界诸法,来寻觅真心阿赖耶识;当您找到了真心阿赖耶识后,您就会如实地了解:为何蕴处界诸法都是无自性,为何真心阿赖耶识有真实自性,为何阿赖耶识与蕴处界诸法非一非异,又为何阿赖耶识与蕴处界诸法皆是非有自性、非无自性等等。此时才能真正的了解蕴处界诸法与阿赖耶识都是中道体性,这样才是真正登涅槃城的菩萨。并不是如宗喀巴说蕴处界诸法无自性即能登涅槃城,不能外于生灭有为的蕴处界范畴故。
  又宗喀巴依月称《明显句论》答说:“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作用”一词是指三界中有生住异灭的变异之法。譬如阿赖耶识中含藏的种子流注现行时,就会有生住异灭的变异,也就是有作用;然而阿赖耶识本体并无变异,故无三界诸法的作用。又如五蕴身,有阿赖耶识持身时,五蕴身就有变异,有变异才有作用;若没有阿赖耶识持身则无变异,即如段肉而无作用。又如意识,有意识种子的流注现行就有变异,意识有变异才能有分别、了知种种境界的作用;又如眠熟时无意识的种子流注现行,种子无变异则无意识的作用。因此,三界诸法必定要有变异才有作用,没有变异就没有作用,变异与作用是相互关联的。
  至于有无自性与有无作用,就不一定有绝对的关系了。譬如阿赖耶识含藏有圆成实等三种自性,有大种自性及七种性自性,本体又有本来无生性、清净性、涅槃性,所含藏的自身种子及七转识种子又有各自的功能自性等等,因而说阿赖耶识有自性。又阿赖耶识心体无始以来从未增加,也从未减少,永无变异,无变异故说为无作用;但是阿赖耶识所含藏的种子起起落落却有变异,故说为有作用。因此,阿赖耶识有其自性,但祂却是非有作用亦非无作用。
  又譬如意识,从祂的作用来看,意识能了别境界,因此意识有祂的了别的自性。然而意识的显现,是阿赖耶识中含藏的意识种子不断地流注现行,而显现意识的作用与生灭无常性,虽然祂是依他起性,从证悟者的智慧所见,却是与阿赖耶识不一不异,也是属于阿赖耶识的一部分;因此依于如来藏阿赖耶识而说意识还是有其自体性,故从世间法相而说意识有自性。又意识必须依阿赖耶识所含藏的依他起自性来生起及运行,不能像如来藏可以独自存在,显示意识的“生无自性性”,所以又说意识无自性。又意识是生灭法,有生灭就有变异,有变异就有作用,故说意识是有作用。因此意识是有作用、非有自性非无自性。
  又譬如虚空是假名建立的法,依于色法的边际才说有虚空,虚空不是真实有的法,所以无自性也不会变异损坏,故说虚空无自性亦无作用。因此,有没有自性与有没有作用,并不是有绝对的关系。圣龙树菩萨与圣天菩萨于所造诸论中,从未提到“无自性而有作用”,只有月称论师与宗喀巴等六识论者,一方面否定阿赖耶识,另一方面又说意识无自性,说意识“无自性而有作用”,此是不懂自性与作用义理的人,则其否定第八识而说:“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是无因论的错谬说法。
  《广论》422 页说:四百论释云:“我非说无事,是说缘起故。汝说有事耶,非唯说缘起故。汝何所说,宣说缘起。何为缘起义,谓无自性义。即自性无生义,能生性如幻现、阳焰、影像、乾闼婆城、化、梦果义、空无我义。”此显由许缘起,能除有事无事二边之理。此由说缘起义是自性无生,故能除有实事论。显说能生如幻等果为缘起义,故能除无事论。言“有事”者,略有二义,谓自性义及作用义。
  何谓缘起?月称论师之《四百论释》说为无自性,又说是自性无生,还说能生性如幻现、阳焰等等虚幻法。但是月称论师自己先要了解,他所说的缘起法是生灭法,有生灭才有变异,有变异才有作用,不是无生的法。而他所说的缘起法虽然是无自性,但却不等于月称、宗喀巴等无因论的无自性。因为缘起法若要说为无自性,必须依《解深密经》所说的:“依阿赖耶识能生依他起诸法的自性所显示之生无自性性,才能说缘起法无自性。”所以缘起法没有自己真实不坏的体性,看似真实而非真实,虚妄无实如同幻现、阳焰等等,这样才是正确的说法。
  而宗喀巴把缘起法解释为自性无生,那就更不对了。所谓无生,是无始以来就已经存在,成佛以后也是永远不会坏灭,乃至二乘圣者死后入无余涅槃中依然存在。换句话说,不生不灭而真实存在的才是无生,无生之法本有的自性就是自性无生。而宗喀巴却说有生必灭的意识等缘起法是自性无生,这不就是牛头逗马嘴了吗?宗喀巴也承认他所说的缘起法是生灭法,现在又怎么能说为无生呢?又宗喀巴也承认缘起法无自性,怎么这里又说是有自性呢?岂非前言不对后语!况且宗喀巴前已说过:“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今说缘起法有自性就无作用,那不就是表明没有世俗谛了吗!又缘起法是会灭的,灭了就无法,怎么能除有事、无事二边呢?
  宗喀巴接著说:“此显由许缘起,能除有事无事二边之理。此由说缘起义是自性无生,故能除有实事论。”又说:“实事师之有事,是有自性义,无事论之事,是有作用义。除彼二执即破自性,显有因果如幻化故。”又说:“故许诸法有自性者是实事论,或堕有边,非说唯有法者,即实事论及实有师。如是若说内外诸法,由作用空为无事者是无事论,或堕无边,非说彼无性者即堕无边。”缘起诸法是世间法,世间法本来就是有与无相对待的法,在未生之前说为无,出生之后说为有,断灭后又说为无;所以缘起的法必定不能离开有无二边,是属于二边的法又如何能破除二边呢?再说,先无后有或先有后无的法,断灭后不能自生,必须等待本有的常住不灭之法为因,以及常住法直接间接所生出来的众法为缘才能生起;因此缘起的法必定是生灭法,这是毫无疑问的。譬如意识是缘起法,众生意识现行时就有祂的作用,能够作分别了知的事情,谓之有事;当睡著无梦时意识断灭,当然就不能作分别了知的事情,谓之无事;而意识断灭后要再生起,必定是以阿赖耶识内所含藏之意识种子为因,及阿赖耶识所生的六根、六尘为缘,藉著末那识的作意与决定,因与缘具足才能生出意识,所以说意识是缘起的法。是故,世间一切法的生起必有其自体性,必定是生灭无常不断地变异,才能生起各种不同的作用,法与法相互配合,才能满足众生的需求。
  如果要说世间法无自性,就必须依《解深密经》所说:“依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此“密意”即是阿赖耶识常住及能生万法,依于阿赖耶识而说祂所生的一切法无自性。但是因为是所生法,生灭无常,所以有变异有作用;又所生法无自性,生了会灭,灭了成为空,因此所生法虚幻不实,犹如幻化等等。因此,同样的缘起之法以世俗或以胜义来观待,是有所不同的;以世俗观待则是有,以胜义观待则是无,但都不能离开阿赖耶识而出生、存在、坏灭。如果像宗喀巴否定有阿赖耶识,则其所说缘起之法─无自性又有作用,无自性能破有自性有事,及有作用能破无作用无事─假使能破,破了之后终究不离有边与无边,还是一无是处。
  《广论》423 页又说:随于何事观察自性,或有或无,于有无二,须能决断,若第三聚非彼所摄,理不应观自性有无,如同有说显色中有,问青中有或黄中有。如是能断自性有无决定者,须总于所知,能断有无决定。如于谛实,能断谛实一多决定者,须总于一多能得决定。能如是决断者,须能遮第三聚,故许有俱非之法,实属乱说。如回诤论云:“若违无自性,应是有自性。”如是许者,随于何法,皆不能遮第三聚法而得定数,唯怀疑惑。
  宗喀巴虽许“无”说为非有,或“有”说为非无,但是他却又说:“随于何事观察自性,或有或无,于有无二,须能决断,若第三聚非彼所摄,理不应观自性有无。”他主张非无就是有,非有就是无,没有第三聚“非有非无”之法。所以他说:“如是能断自性有无决定者,须总于所知,能断有无决定。如于谛实,能断谛实一多决定者,须总于一多能得决定。”可见宗喀巴未入空性主体中观之道,证明他从来不证、不懂空性主体如来藏心。如果宗喀巴已证空性如来藏心,则他就会改口说一切法非有自性、非无自性,如此就不会于世俗说有,于胜义说无,也就不会堕有无二边。例如意识是依他起的法,《解深密经》依生无自性性密意,说意识是无自性。然而世尊岂会多此一举,既然说无自性,为何后面又加一个“性”字?如果已证空性者读后就会了解,原来此无自性之性是依如来藏密意而说;如果不依密意来说,则现见诸法还是有其三界有之各种体性,然而诸法的体性也是源于阿赖耶识的体性。因此所生之法本无自性,在无自性中现前可见意识能作观察分别了知的事,可以知道意识必定有能见、能闻、能觉、能知的自性,所以从世俗有来看,不能说意识无自性。因此意识无自性之性,是局限以胜义观待而说意识是胜义无自性性或生无自性性。因此以总体所知,应该说意识非有自性、非无自性,或说非有自性、非非有自性,非无自性、非非无自性,祂与阿赖耶识非一非异的缘故。又例如阿赖耶识如来藏体如虚空,本来是圆成实自性所显示出来的胜义无自性性,故而说阿赖耶识本体无自性、无变异、无作用。但其含藏无量无边之业种、法种,而各各种子又各有其自性功能,以能生一切法故,说阿赖耶识有自性、有作用,以及种子有变异、有作用。总体而说,阿赖耶识非有自性、非无自性,亦说为非有自性、非非有自性,或说非无自性、非非无自性。而宗喀巴说:“能如是决断者,须能遮第三聚,故许有俱非之法,实属乱说。”显见彼完全不懂中观之真实理;非与非非是一体的两面,怎么会是乱说。1注1 编案:只有宗喀巴等六识论的愚痴凡夫,才会不懂装懂地诳言乱说“无‘有无具非’之法”。
  宗喀巴主张,一切法悉皆无自性,没有一法有自性,所以他曲解《回诤论》之语谓:“若违无自性,应是有自性。”因为一切法无自性,是指“所生的一切法”无自性;但是,既有所生之法则必有能生之法,有能生之法才有所生之法,而能生之法必有真实的自体性,才能作能生所生事。如果有所生法却没有能生法,则所生法便成无因而生之法,就成为无因论外道见。宗喀巴主张一切法由众缘所生,依此而前溯众缘之法也必定由各自所依之众缘所生;因此能生诸法之众缘还是所生法,也是无自性,仍是有生灭,有生灭故,就违背《般若经》所说之不生不灭的道理。是故当知,只有一法不生不灭,就是如来藏阿赖耶识;只有一法有其真实的自体性,就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能生一切法,是一切法的根本因,如果宗喀巴曲解经论而破有自性无生灭之法,则成就无因论之外道见,众生学之当然就唯能徒生疑惑而已。
  第四目 常见与断见
  《广论》424 页说:中观论云:“说有是执常,言无是断见,故于有无二,智者不应住。”然非仅说有无,是说诸法若有自性,成常断见,如明显句论解释前文执有执无,为有事无事见。其后又云:“何故若见有事无事成常断见耶,若有自性者,非无故应常,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若说法由自性而有,性无可灭终不应无,故许有性应成常见。又先住时许法有性,如是后坏许为无故,应成断见。”此说若许由自性有则成常见,即先自性,若许后坏,则成无见,非说有与坏。佛护论师云:“言有言无成常断见者,是说彼法若有自性。”此等明显宣说常断之理。总若有说,无自性之空,非善妙空性,而破除者,谤般若经,由谤法故,当堕恶趣。若于无性虽起胜解,然说“若无自性余更何有”。谤一切法毕竟非有,亦是堕于断见险处。
  《中论》第十五品说:【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圣龙树菩萨所说的著常著断,意思是说:假如你著世间法是常住不灭的,就是常见;假如你认定一切法空没有常住不坏的如来藏法,就是断见。譬如宗喀巴主张没有一法是常住不灭的,一切法都是缘起性空、没有自性,认为缘起无自性的法才是真实法;但是诸大经论中常说,缘起的法终归坏灭,毕竟空无,因此无因论的缘起性空就是断见。而宗喀巴主张一切法毕竟空无,但又怕别人说他是断灭见,就以虚妄想施设意识为生死流转的根本,妄谓意识不会坏灭,可以去到未来世;然而《阿含经》中早已广破意识为常见外道所执的“常不坏我”,般若诸经也说蕴处界入都是生灭有为,并且也说这些生灭有为的蕴处界入都依不生灭的无为法而生住异灭;宗喀巴完全不懂这些圣教,又不知意识于眠熟等五位时必定断灭,反而认定意识是常不坏法,当然就是标准的常见外道,才会在《广论》后半部的“止、观”中,以隐语推广五蕴所摄的双身法,所以宗喀巴是双具断常二外道见的愚痴人。
  圣 龙树菩萨已经如此地明白解说断常二见了,而宗喀巴却又自作聪明的加油添醋说:“非仅说有无,是说诸法若有自性,成常断见。”宗喀巴不知道有常住自性、有能生诸法自性的法才是真实法,有这种自性的法不是缘起法,也不是毕竟空的法,祂既不在三界之内,也不在三界之外,所以有这类自性的法才是真正不著断常二边的,故说为非断非常。
  此类有自性的法具有能出生依他起性诸法的自性,也有能出生遍计所执性意根等法的自性,以及具足圆成实自性等三种自性,由此三自性能显示生无自性性、相无自性性及胜义无自性性等三性无自性性;依此三性无自性性,才能说所生法无自性,否则就会成为无自性缘起性空的无因论。所以依他起等无自性的法,必须依于这一类有自性的法才能够成立,若没有实有自性的法就不会有缘起法,所有缘起法尚且不能存在,哪还能说诸法有无自性?所以,宗喀巴等应成派中观师的说法,就连世间法的基本逻辑都说不通,何况能懂因明学?当然是真正违背中观之道的说法。当知,只有一法非断非常,即是如来藏心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无始以来不生,本来不生故永不断灭,说为非断;阿赖耶识所含藏之种子,不停地现行生灭而不断地变异,说为非常;所以说阿赖耶识的体性是非断非常。但是,不能单独说阿赖耶识体性是非断或单独说阿赖耶识体性是非常,否则就又落于两边,而非真正阿赖耶识的中道体性;必须合说非断非常才是真正的中道体性,因为阿赖耶识为一整体不可分割的法,不二之法不能分割为或有或无、或一或异的缘故。
  学人了知宗喀巴是断常见的事实后,再来看他于前文所举的《明显句论》,也就能了知月称论师同样是落于断常二边。他说:“若有自性者,非无故应常,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若说法由自性而有,性无可灭终不应无,故许有性应成常见。又先住时许法有性,如是后坏许为无故,应成断见。”就如同宗喀巴一样,说有事就是绝对有,说无事就是绝对无,自始至终都落于有无二边,不是中道。月称论师认为:说有自性不灭者就是常见,而若先有自性后坏灭成空无者就是断见。应成派始创者佛护论师更直言说:“言有言无成常断见者,是说彼法有自性。”意思是说:有自性之法,说无即成断见,说有即成常见;也就是说,他一样是以为无自性之法才是真实法,同于常见外道,才能精修双五阴所摄的双身法。但是经典中说缘生之法2 终会断灭,故应成派诸师执为真实的“缘起性空之法”,正是月称论师自己说的“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成为自己掌嘴而又不知不觉的愚痴状态。又缘生之法无自性,无自性之法本质是空,而宗喀巴等却虚妄想为无生灭之善妙空性,正是将兔无角作牛有角想,还是落入常见外道见。缘起之法无自性不是善妙空性,而将它说为善妙空性的人,就是诽谤般若诸经中的种种圣教,由于谤法的缘故当来必会堕恶趣的;又诽谤阿赖耶识为毕竟非有,当来也必定会堕无间地狱诸险处的,世尊早于诸经中如是训示过了。
  《广论》424~425 页说:设谓我若先许诸法,后见无者可成无见,然我从本未许彼有,有何可断而成断见。“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说如此者,乃为断见。
  宗喀巴辩说:“然我从本未许彼有,有何可断而成断见。”这是自欺欺人的强辩之语!因为断见外道就是认为一切法空,无有真实不灭的本住法存在者,即使他不曾听闻所谓的常见,也从不认为三界法是真实有,他还是断见外道,并不是因为否定常见才成为断见的。常见外道则是将三界有之生灭法错认为真实不生灭法者,等而下之者乃至将依于三界有法而存在的观念或现象(也就是所谓的兔无角之法——缘起性空之见解),执为真实不生灭之法者,也不是因为否定断灭见才成为常见外道的。所以,断见或常见并不会因为他是否先认为或有或无,而说他是或不是断见及常见。譬如,若达兰撒拉失火了,并不会因为达赖喇嘛闭著眼睛不看,或者捂著耳朵不听,不认为有失火,火灾就不存在。如果宗喀巴说的“不认为生灭法是有,就不是断灭见者”,这种说法能成立的话,那么一切无明众生不知三界诸法是常、是断者,就都成为没有断见也没有常见的智者了;而蟑螂、蚂蚁乃至蚯蚓等等一切劣等有情,甚至不懂得反观自我的存在,那它们不就都成为没有我见的圣者了?依宗喀巴这样的逻辑也就应该说:在喇嘛教中,愈是愚痴无智者的证量应该就愈高,也难怪他们所谓的仁波切、法王会四处流窜了。缘起之法宗喀巴也认同是生灭法,是毕竟会灭的,有生的法就会有灭,并不会因为你不认为它是有生的法它就不会灭了,生灭法是依本有法才能存在的。又无自性之法,宗喀巴也认同并非全无,无自性之意思是说彼法没有自本来已在的体性,但它还是三界有法;所以宗喀巴说:“然我从本未许彼有,有何可断而成断见。”自己所许之后自己又不承认,岂不是强词夺理而自打嘴巴!所以宗喀巴许缘起有自性空,有法终必断灭,当然就是断灭见,又何必强辩呢!
  许世间蕴处界诸法有自性而成常断二见,许世间蕴处界诸法无自性也会成就常断二见。只有如来藏阿赖耶识一法,非常边、非断边也非在中间。而一切法由阿赖耶识所生,也都是阿赖耶识体性所含摄的一部分,一切法与阿赖耶识不一不异,是故一切法也是非常、非断、非在中间,有智者应作如是观。
  《广论》425 页说:又中观师由缘起因,说业果等皆无自性,诸无见者,不许业果等皆是缘起,故不以彼为因。是由未见现在有情,从其前世而来此世及从此世而往后世,以此因相说彼等无,故于因相差别极大。
  宗喀巴认为以缘起为因就能成立业果,只能说他是愚痴凡夫之见,言不及义,这点在本书第五章第三节之〈十二因缘〉中已破之,于此不再重复。但是,说业果无因相可得,并不是如宗喀巴所说:“中观师由缘起因,说业果等皆无自性。”或说:“从其前世而来此世及从此世而往后世,以此因相说彼等无。”或如月称论师所说:“诸中观师说有缘起,由缘起故说此世他世等一切无性。”如是悉皆不如理。
  缘起之法本来就是虚妄无常的,过去世诸法依缘生起后,命终时诸缘所生之法即灭,灭后无法,不能来至今世;今世的诸缘所生法,必须以如来藏所藏的往世种子为因,并且待缘才能重新生起;于今世生起之后又将于死时复灭,灭后无法,依然不能往至后世;后世的诸缘所生法,仍须以如来藏因,待缘才能再次生起;如是缘起之法世世都不相隶属,如是缘起之法只有一世存在而已,不能贯穿二世、三世。所以能连结前、今、后三世的法,必定是不生不灭的法,此不生不灭的法唯有阿赖耶识。当有情于前世五阴出生之众缘灭坏后,只有阿赖耶识与祂所生的意根不坏灭,来至今世,再由阿赖耶识的自性出生名色等,才有今世的五阴有情。如同《阿含经》十因缘法所说“齐识而还”的这个根本识为因,十二因缘法方才从此建立。因此,有根本因加上众缘和合才有众生的出生与果报的现行,这才是正确的因果法则。以阿赖耶识为因,而说众缘有生灭,才能说缘起法及业果有生灭、无自性,否则就会同于断灭见,乃至犹如宗喀巴一般妄执五阴中之某一法为不坏因,又成为常见外道。宗喀巴否认有如来藏阿赖耶识,然而若无阿赖耶识为因,则意根……等众缘亦无从生起;若无众缘则无有五阴等生灭事,一切业果即不能成立。这正是宗喀巴等六识论凡夫,不懂真正缘起因相,才会妄执缘起的现象为因,还说那是能成立业果无自性的虚妄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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