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无常以离众苦1
《众经撰杂譬喻》卷上:
一切众生贪著世乐不虑无常,不以大患为苦。譬如昔有一人遭事应死,系在牢狱,恐死而逃走。国法若有死囚踰狱走者,即放狂象令蹈杀,于是放狂象令逐此罪囚。囚见象欲至,走入墟井中,下有一大毒龙张口向上,复四毒蛇在井四边。有一草根,此囚怖畏一心急捉此草根,复有两白鼠啮此草根;时井上有一大树,树中有蜜,一日之中有一滴蜜堕此人口中,其人得此一滴,但忆此蜜,不复忆种种众苦,便不复欲出此井。
是故圣人2 借以为喻:“狱者三界,囚众生,狂象者无常,井众生宅也,下毒龙者地狱也,四毒蛇者四大也,草根者人命根 3 也,白鼠者日月也;日月尅食人命,日日损减无有暂住,然众生贪著世乐,不思大患。”是故行者当观无常以离众苦。
【注1《众经撰杂譬喻》卷上,〈道略集〉(八),《大正藏》册4,页533,上27-中13。】
【注2、圣人:在三乘菩提中才有圣人可言。《大般涅槃经》卷11〈圣行品第 7〉:“以何等故,名佛菩萨为圣人耶?如是等人有圣法故,常观诸法性空寂故,以是义故名圣人;有圣戒故,复名圣人;有圣定慧故,故名圣人;有七圣财,所谓信、戒、惭、愧、多闻、智慧、舍离,故名圣人;有七圣觉故,故名圣人。”广义来说,三乘见道以上者,皆可称为圣人;若以狭义来说,解脱道中之初果人虽见道只是预入圣流,还不名真圣,需是得三果解脱成不还果,方得名为圣人。佛菩提道中之圣人则是已入初地之菩萨,才名为圣人,所谓住如来家、穿如来衣之真佛子。地前之十住、十行、十回向称为三贤位,即使已见道,修道未圆满故,不得名圣,唯得名为大乘见道贤人。】
【注3、命根:依寿、煖、识三要素而说命根。命根非真实法,乃是百法中之“心不相应行法”。命根是由八识心王及心所有法、色法等三位差别所共同显示之法,唯是名相施设,故名“心不相应行法”。命根是显示一个人有命,所以能存在世间生活。然而此命之所以能存乃是由众生之阿赖耶识所执藏储存之往世业种果报而来;若其第八识中所蕴藏之种子,应令其人短命或长命,则由其第八识中之蕴含果报种子现行,即令其人存活久暂,是故一切有情之命是由各人之阿赖耶识所藏,离阿赖耶识则无命可活。】
语译:
一切有情众生贪爱恋著世间种种乐事,从不思虑这种世间乐其实是变化无常的,也不认为贪爱诸乐会带来继续轮转生死的过患是苦。譬如,过去曾有一个人,他因遭遇了一些事情应该要被处以死刑所以被系缚在牢狱中;但是他心里非常恐惧被处死,就从牢狱中逃走了。当时的国家法律有规定: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如果越狱逃跑,就可放出发狂的大象去追逐驱赶,让罪犯被大象活活地给践踏踩死。当这死囚眼看就快要被狂象追上时,就快步躲进一口废弃的井中躲起来,他自以为躲在井中就可以躲过狂象的追逐,却没有看见在井的下方有一只巨大的毒龙正朝上张著大口,随时都可能把他吃掉;在井的四边又有四条毒蛇盘绕觊觎著,而在井中刚好有一条草根,这死囚因为心里十分惊恐畏惧,见了这条草根急忙抓住以求活命,但他却没有注意到:在这草根的另一端正有两只白鼠在一点一滴地啃著草根。此时,井的上方正巧有一棵大树,在每一日当中正好都会滴下一滴蜂蜜,堕入在井中这犯人的口中;当犯人尝到这一滴蜜时,马上被这甜蜜的滋味给迷住了,心里只忆念这蜜的甜,而完全忘记了他所曾经历的种种险境,也完全忘记了眼前正面临的种种苦难,一心只想再尝尝那甘甜的蜜,所以不想要离开这口危井了。
因此,圣人就借这故事作譬喻来开示:“那关著囚犯的牢狱,就好比是系缚众生的三界法,使众生无法出离;狂象追逐著罪犯,如同众生恒被无常追赶而无能逃脱;罪犯躲进的那口废井,就如同众生的五阴火宅,众生自以为逃到井中已安全无虞了,却不知依然受困在犹如火宅般的五阴中危脆不安;而那井下方的毒龙,恰如地狱一般,若众生因无明造作恶业时,即随时都会下堕地狱受苦果;而盘踞在井边的四条毒蛇,就是成就众生色蕴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四大所成之色是随时都会散坏的;那条井里的草根,就象是人的命根一样,被众生紧紧抓住不放;那白鼠就譬如日月光阴的流逝,众生正被日月光阴所啃蚀,就好像那两只白鼠啃咬草根般愈来愈短,是日已过,命亦随减,无有一刻是可以暂时停住的。然而无明众生在贪爱恋著世间之乐时,却不懂得思惟观察这些乐正是诸苦的大过患啊!”所以,真正的修行人,应当要时时专精思惟观察世间诸法的变异无常,不可爱乐,才能远离种种的大苦啊!
《众经撰杂譬喻》卷上:
一切众生贪著世乐不虑无常,不以大患为苦。譬如昔有一人遭事应死,系在牢狱,恐死而逃走。国法若有死囚踰狱走者,即放狂象令蹈杀,于是放狂象令逐此罪囚。囚见象欲至,走入墟井中,下有一大毒龙张口向上,复四毒蛇在井四边。有一草根,此囚怖畏一心急捉此草根,复有两白鼠啮此草根;时井上有一大树,树中有蜜,一日之中有一滴蜜堕此人口中,其人得此一滴,但忆此蜜,不复忆种种众苦,便不复欲出此井。
是故圣人2 借以为喻:“狱者三界,囚众生,狂象者无常,井众生宅也,下毒龙者地狱也,四毒蛇者四大也,草根者人命根 3 也,白鼠者日月也;日月尅食人命,日日损减无有暂住,然众生贪著世乐,不思大患。”是故行者当观无常以离众苦。
【注1《众经撰杂譬喻》卷上,〈道略集〉(八),《大正藏》册4,页533,上27-中13。】
【注2、圣人:在三乘菩提中才有圣人可言。《大般涅槃经》卷11〈圣行品第 7〉:“以何等故,名佛菩萨为圣人耶?如是等人有圣法故,常观诸法性空寂故,以是义故名圣人;有圣戒故,复名圣人;有圣定慧故,故名圣人;有七圣财,所谓信、戒、惭、愧、多闻、智慧、舍离,故名圣人;有七圣觉故,故名圣人。”广义来说,三乘见道以上者,皆可称为圣人;若以狭义来说,解脱道中之初果人虽见道只是预入圣流,还不名真圣,需是得三果解脱成不还果,方得名为圣人。佛菩提道中之圣人则是已入初地之菩萨,才名为圣人,所谓住如来家、穿如来衣之真佛子。地前之十住、十行、十回向称为三贤位,即使已见道,修道未圆满故,不得名圣,唯得名为大乘见道贤人。】
【注3、命根:依寿、煖、识三要素而说命根。命根非真实法,乃是百法中之“心不相应行法”。命根是由八识心王及心所有法、色法等三位差别所共同显示之法,唯是名相施设,故名“心不相应行法”。命根是显示一个人有命,所以能存在世间生活。然而此命之所以能存乃是由众生之阿赖耶识所执藏储存之往世业种果报而来;若其第八识中所蕴藏之种子,应令其人短命或长命,则由其第八识中之蕴含果报种子现行,即令其人存活久暂,是故一切有情之命是由各人之阿赖耶识所藏,离阿赖耶识则无命可活。】
语译:
一切有情众生贪爱恋著世间种种乐事,从不思虑这种世间乐其实是变化无常的,也不认为贪爱诸乐会带来继续轮转生死的过患是苦。譬如,过去曾有一个人,他因遭遇了一些事情应该要被处以死刑所以被系缚在牢狱中;但是他心里非常恐惧被处死,就从牢狱中逃走了。当时的国家法律有规定: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如果越狱逃跑,就可放出发狂的大象去追逐驱赶,让罪犯被大象活活地给践踏踩死。当这死囚眼看就快要被狂象追上时,就快步躲进一口废弃的井中躲起来,他自以为躲在井中就可以躲过狂象的追逐,却没有看见在井的下方有一只巨大的毒龙正朝上张著大口,随时都可能把他吃掉;在井的四边又有四条毒蛇盘绕觊觎著,而在井中刚好有一条草根,这死囚因为心里十分惊恐畏惧,见了这条草根急忙抓住以求活命,但他却没有注意到:在这草根的另一端正有两只白鼠在一点一滴地啃著草根。此时,井的上方正巧有一棵大树,在每一日当中正好都会滴下一滴蜂蜜,堕入在井中这犯人的口中;当犯人尝到这一滴蜜时,马上被这甜蜜的滋味给迷住了,心里只忆念这蜜的甜,而完全忘记了他所曾经历的种种险境,也完全忘记了眼前正面临的种种苦难,一心只想再尝尝那甘甜的蜜,所以不想要离开这口危井了。
因此,圣人就借这故事作譬喻来开示:“那关著囚犯的牢狱,就好比是系缚众生的三界法,使众生无法出离;狂象追逐著罪犯,如同众生恒被无常追赶而无能逃脱;罪犯躲进的那口废井,就如同众生的五阴火宅,众生自以为逃到井中已安全无虞了,却不知依然受困在犹如火宅般的五阴中危脆不安;而那井下方的毒龙,恰如地狱一般,若众生因无明造作恶业时,即随时都会下堕地狱受苦果;而盘踞在井边的四条毒蛇,就是成就众生色蕴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四大所成之色是随时都会散坏的;那条井里的草根,就象是人的命根一样,被众生紧紧抓住不放;那白鼠就譬如日月光阴的流逝,众生正被日月光阴所啃蚀,就好像那两只白鼠啃咬草根般愈来愈短,是日已过,命亦随减,无有一刻是可以暂时停住的。然而无明众生在贪爱恋著世间之乐时,却不懂得思惟观察这些乐正是诸苦的大过患啊!”所以,真正的修行人,应当要时时专精思惟观察世间诸法的变异无常,不可爱乐,才能远离种种的大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