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组 公告
兹有增上班学员廖永正、释见安(张佑安)二人,对于 平实导师所劝诫“弘法应当善观根器、应受本会指派”之事,置若罔闻;急欲建立自己专属之道场,或系好为人师,或系爱乐名闻利养;于告长假离开本会后,或是尚未告假离开本会之前,即已公开领众、举办禅修、为人助悟,而皆不观求法者之因缘是否具足;如此急切建立个人弘法事业,而非用心于破邪显正上面,不愿作破斥常见、断见之行为。此二人未经会中观察、派任义工、职事磨练等过程,亦未担任助教熏习度人之方便善巧,即将最胜妙之佛菩提见道胜法,于极短时间之共修中,轻易授与福德未足、性障未除、知见不具之会外初学人士,成为亏损法事、亏损如来之重大恶业。此等事实既是亏损法事、亏损如来之重大恶业,属于违背 世尊保持覆护佛菩提密意之严重事件;本会一本爱护学人及彼二位当事人之初衷,于获悉事实后,曾以信函表明立场,说明如是事实,委婉相劝。然此二人皆不接受,都不肯认错,反而自认为有理,不思改过。
此事已经提报亲教师会议决定:应除去彼二人之增上班学籍。彼二人既已声明离开同修会,又严重违背 世尊告诫,将佛法密意随意传授与因缘尚未具足之初机学人,亦已违背禅三宣誓文所立誓愿;其中一人并且在会外处处与人发生严重争执,导致不同受害人来函一再申告,造成本会名誉严重受损。本会获悉后,经提请亲教师会议一并讨论,作成决议:应撤除其增上班学习资格,原有上课证应予吊销;本会以后之布萨羯磨,亦不应再允许彼二人参加,直到未来再度成为本会成员,并且如法羯磨完成时为止。兹依亲教师会议之一致决议,公布如上。
正觉同修会 教学组 2006/11/11
兹有增上班学员廖永正、释见安(张佑安)二人,对于 平实导师所劝诫“弘法应当善观根器、应受本会指派”之事,置若罔闻;急欲建立自己专属之道场,或系好为人师,或系爱乐名闻利养;于告长假离开本会后,或是尚未告假离开本会之前,即已公开领众、举办禅修、为人助悟,而皆不观求法者之因缘是否具足;如此急切建立个人弘法事业,而非用心于破邪显正上面,不愿作破斥常见、断见之行为。此二人未经会中观察、派任义工、职事磨练等过程,亦未担任助教熏习度人之方便善巧,即将最胜妙之佛菩提见道胜法,于极短时间之共修中,轻易授与福德未足、性障未除、知见不具之会外初学人士,成为亏损法事、亏损如来之重大恶业。此等事实既是亏损法事、亏损如来之重大恶业,属于违背 世尊保持覆护佛菩提密意之严重事件;本会一本爱护学人及彼二位当事人之初衷,于获悉事实后,曾以信函表明立场,说明如是事实,委婉相劝。然此二人皆不接受,都不肯认错,反而自认为有理,不思改过。
此事已经提报亲教师会议决定:应除去彼二人之增上班学籍。彼二人既已声明离开同修会,又严重违背 世尊告诫,将佛法密意随意传授与因缘尚未具足之初机学人,亦已违背禅三宣誓文所立誓愿;其中一人并且在会外处处与人发生严重争执,导致不同受害人来函一再申告,造成本会名誉严重受损。本会获悉后,经提请亲教师会议一并讨论,作成决议:应撤除其增上班学习资格,原有上课证应予吊销;本会以后之布萨羯磨,亦不应再允许彼二人参加,直到未来再度成为本会成员,并且如法羯磨完成时为止。兹依亲教师会议之一致决议,公布如上。
正觉同修会 教学组 200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