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建议将大藏经中的伪经,以及古来未悟、错悟祖师的著作公布在网站上或是发行小册子,以利学员检索,免遭误导中毒。
答:这件工作很重要,我们已经列入长期的计划之中,但由于人力不足,完成的时限还无法确定。
问二、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的问五,关于催眠的部分,会中的回复是认为催眠只是因为外力的暗示,而呈现类似睡眠中的梦境,有些确是前世,有些不是。末学刚好有催眠中见著多个前世的经验,虽不一定即是真实,但整个过程是相当清明的,而且置身其中时,各种知觉感受是栩栩如生的,非如作梦必须经过意识暗略的睡眠阶段,或如睡前意识模糊时的妄念。可否请再进一步详细说明两者的异同?谢谢。
答:催眠虽与眠梦过程不同,但也是经过一特定过程才能进入;况且绝大多数的人在作梦时,整个过程亦不知自己是在梦中,当离开梦境醒来后,才知道方才是在作梦。近年来东西方皆有所谓的“催眠热”,有不少人因此相信确实有过去世的存在,但也有因受暗示、被误导而出现后遗症的,并非全都与过去世有关。毕竟世间人多烦恼深重,未证得佛法出世间智慧前,无论催眠或修定,都有可能因自身烦恼而出问题的,所以我们都不鼓励,也不希望大家把太多心思用在这些世间法上。
问三、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的问六中提到:“时常感到自己的心跳 (是正常的跳动频率),连同整个身体都好有节奏地在震动的样子”。会中的回复,认为是气动的问题,或是心跳过速的问题;但问者已说是:“是正常的跳动频率”,因此似乎有些答非所问?因为末学也有这样的状况,这是一种“感觉得到自己的心跳”以及“别于心跳的身体律动”,与练气功或打坐所引发的气动有所不同,也非是心跳过速。或者这是另一种状况,但也属于气动的一种?可否请再稍加说明?谢谢。
答:一般人对色身多有执著(身见的一种),当安定下来,尤其是在拜佛、打坐等修定功夫时,若色身放松,自然会感觉到心脏压送血液至全身时,整个身体有节奏地在震动的样子,这对初修定体会此现象的人,会有惊讶、新鲜感等反应;当然也有的人是气动所引发者。问题就在一般人修定,多未有正知见,我见未断,常陷于各种境界歧路中无法出离,甚至升起极大慢心、自以为修证高超,听不进善知识之提醒,难以转化,问题有可能愈来愈严重。所以还是建议有心学佛之人,修学佛法应先找对善知识。
问四、《楞严经》就像照妖镜,令一切邪魔外道原形毕露、不得自在,无怪乎一切邪魔外道痛恨《楞严经》;因此,他们要破坏正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消灭《楞严经》。可见《楞严经》确实是正法的第一道防线,是正法的长城,抵御著邪魔外道。佛在《楞严经》中提到要将楞严神咒广宣流布,因其能护诸学人免除一切障碍,亦可消除灾劫、护持正法。会中虽有制作梵文的楞严咒被与人结缘,但这样还不够。建议应该在本会所出版的每本书上皆附上正觉总持咒及梵文的楞严咒,加上原有的佛道次第表,如此一方面可以令书籍更加庄严,也可宣示本会的立场,亦可加持读诵书籍之学人,并令楞严咒随著书籍广宣流布。敬请参考。
答:《楞严经》是藏密四大派都共同想要灭除的大经,因为经中破斥藏密四大派共通的乐空双运的双身修法,如您所说真的是正法的重要防线;特别是藏密黄教的一切应成派中观师,他们最想消灭楞严,因此才会有吕澄妄写“楞严百伪”邪文,全面否定《楞严经》,因为经中专说如来藏第八识,而他们一向否定七、八识,所以此经真的是正法的重要防线,在此谢谢您的建议。但楞严咒的咒文极长,而且在书中附入咒文的方式,与本会目前弘法的重点方向略有差异,所以附在本会每本书后可能并不恰当,但我们会思考其它适当的流布方式。
问五、老师说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可见死亡乃是由意根决定的,例如《起信论讲记》第二辑的164、177页及《正觉电子报》第13期的14页中所说。但在《真实如来藏》第84页,则又说:“末那既能持身,复能做主,则必不使自己所有之色身老死,然色身终究不遂末那所愿,仍向老死演化。”也就是说意根能做主,但不能持种,意根不想老死却不得不老死,这样说来,死亡不就变成是如来藏决定而非意根决定了吗?又如85页:“彼诸有情(指三恶道)之末那既能持苦趣身,复能做主,应于生苦趣中受苦时,立即舍身他住,而实不能。现见三恶趣有情之如来藏,于苦趣中依旧执持苦趣身而不舍离”,也就是说意根决定要舍报,但如来藏不舍,这样说来,做主的不就变成是如来藏而非意根了吗?意根决定舍报还得如来藏同意,这样决定权不就落在如来藏了吗?又如第二十七章之陈述,众生受苦想舍报而不能得,乃因如来藏之“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而使众生无法舍身。因此令学生不解的是,平时都说只要意根决定舍身就能舍身,但在《真实如来藏》这本书中却又说意根要舍身却不能舍,因如来藏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故,色身不遂末那所愿。因此想请问:舍报是末那决定还是如来藏决定?若是意根决定,则如来藏不应反对舍报;若是如来藏决定,则意根就不是做主者。又第201页提到地狱有情“一日之间万死万生,欲生他处竟不可得。”故想请问:地狱有情生生死死是谁做主决定?即能做主决定生生死死为何不能做主往生他处?
答:死亡可以大略归类为二种:知道死亡时间已到而接受死亡的到来;不愿接受死亡时间已到的事实而极力撑持不愿死亡。说的都是面临死亡到来时的情况。但也有面临极痛苦的境界而希望舍报免苦,可是死亡时间尚未到来而无法舍报的情况;平实老师书中说的函盖不同种类的多种情况,不是单说其中的一种而已,准此而观就无问题了。若意根能于一切时皆作得了主,那世间还有因果存在吗?一切众生皆不愿老死,但又不得不老死;如来藏虽不作主,但随其中所含藏善恶业种成就异熟果报之缘,使得众生随业往生六道轮回,乃至于地狱受无量苦,业报如是,未报尽前出离不得。老师书中所谓“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是说:凡夫众生之意根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故在生之时恒执色身、六识等为我而坚不肯舍,当色身坏掉之时,六识渐无法现前,意根虽不愿舍离,奈何色身已不堪使唤,执之亦无用;意识已了知这一项事实而使意根知悉以后,再愚痴贪著之众生,或数小时、或数日……,终会确定执此色身已无意义,故一定会决定舍报的;在舍报之前是已经由意识了知这个情况的,故也可以说是由意识主导的。但舍报之后会出生中阴,乃至再次入胎,皆仍是因为意根作主之故,而无法如阿罗汉已证知意根虚妄,故于舍报后能将意根灭除,安住于如来藏本然之涅槃境界,不受后有。另如已证灭尽定之俱解脱大阿罗汉、无学位菩萨,是有能力随时取证无余涅槃的;或者已证四禅以上的凡夫修行人,也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坐脱立亡,再随业力往生的,所以还是有些“人”是可不待业缘而完全由意根作主舍身的。意根与如来藏相互配合运作的道理,若仅以意识思惟,是极难完全体会而无疑问的,最好是能如实修行,待证悟明心之后能现观如来藏与意根、意识了,自然能彻底明白的。
问六、老师在课堂上曾讲过不犯杀罪。 佛在《优婆塞戒经》中也如是开示,但在《真实如来藏》第204页〔编案:改版后为194页〕却说:“若佛子未断尽烦恼障而者,名为犯戒杀人,……。成就杀人重罪故,地狱业成就。”这不知是否是方便说还是有何差别?
答:凡是持五戒、声闻戒(比丘戒、比丘尼戒),都是对众生而持的;若是不对众生而持,则无戒德的获得;所以受戒之后若不对众生造作恶业,即无犯戒可言,所以经中说不犯戒。慧解脱阿罗汉已断尽烦恼障,他的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的手段而已,所以不算是犯戒。但是菩萨没有的权利,因为菩萨戒的精神与声闻戒、五戒的精神大不相同;即使只是故入难处,都是属于犯戒的,何况呢?而且,菩萨时所杀害的人身是成佛之道所用的道器,并且行为的过失远甚于故入难处,所以也说是犯戒的行为。菩萨进入初地乃至十地之后,自害其身,也是犯戒的行为,因为菩萨必须忍辱负重而利众生,不许有逃避的行为与心态,所以菩萨纵使已经断尽了思惑而成为慧解脱的菩萨,因为外在情况而时仍是犯戒的行为。假使菩萨提前证得慧解脱,而且舍弃菩萨而退心回归声闻性,就不是犯戒的行为,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而已。佛子者即是菩萨,声闻人皆非真实佛子,悉皆不能荷担如来家业故;菩萨既是佛子而荷担如来家业,则无之权利,不论情况如何困苦艰难,都要撑持下去,继续弘法利生,护持佛的般若及种智正法流传不断,所以菩萨而逃避承担如来家业,仍是犯戒的行为。若只是受五戒,则不是犯戒的行为;或是受了声闻戒而,则不属于犯戒的行为,因为没有伤害到他人;而戒是对众生而持的,所以不算犯戒。
问七、众生遭受果报时连神通力都无法阻止,故想请问八识田中的业因,是如来藏把果报丢出来令七转识受报,还是末那识做主把业果拿出来受报?
答:末那识虽然处处作主,可是只能在六尘诸法中处处作主,在业果上面是完全无法作主的。譬如造大恶业者,死后如来藏舍身而直接在地狱中生起地狱身,末那识其实并不愿意这样,但祂已无法舍弃地狱身了!又如恶业较轻者,在中阴阶段现起畜生中阴、饿鬼中阴时,末那也不愿意接受,但也无法自己作主,也舍不掉下等的二道中阴,只能去受生于二道中。假使末那能在业果上面作主,三界中就不可能会有三恶道的有情了!然而三恶道有情实际上是存在的,他们虽然欣羡人类,但是却舍不掉三恶道身,末那再怎么作主也是没有用的,舍报后仍然会继续现起三恶道身,如是实现业果。
如果末那识在业果呈现的部分可以做主,祂岂肯令恶业现前?可是我们都可以现见,恶业是时时出现的,可见业果的现前不是末那识在做主的。就拿人间的有情为例,我们虽然是在善道之中,也有拣别善恶境界的能力,可是有时还是会碰到不愉快的事,包括被人倒债、出车祸、失业、老化、疾病……等等,哪一件事是您心甘情愿受的?如果这些事情,处处作主的您可以作得了主,您怎么肯让这些恶业果报现前呢?所以,很显然的,末那识是无法在这些部分作主的。
但是,若说第八识作主将业果丢出来,这也是有过失的。因为,第八识并没有作主性,祂不会去决定什么时候该呈现什么果报,而是碰到适当的缘,就会促使祂主动流注种子,使得果报呈现出来,这是祂法尔如是的体性。我们以前曾经解释过,不良少年看人不顺眼而杀人的事例,必须前世有仇的人出现在他眼前,而且现前并没有强有力的阻碍,他才会起杀人的冲动。因为第八识是依缘而起作用的,所以不能说祂有作主性;祂既然没有作主性,所以不会去过滤哪些果报是该呈现的、哪些果报又是不该呈现的,也只有如此,因果报应才能够忠实的反应出来,没有私毫的偏袒。这是因为第八识如来藏的了别性──识性──是在六尘外的万法中主动运作的,但都不是对六尘中的万法而作了别,所以说祂的识性极为微细、难以了知及实证,但祂并非全无识别性。而祂对六尘苦乐舍受都不识别,也都不相应,所以不会对六尘中的苦乐境界有所取舍,所以祂不会在这上面作任何取舍,因此就不在果报上面作主;所以当祂收藏的某些善恶业种子出现的因缘成熟时,祂就会主动的流注出来,使善恶果报现前;如同镜子会主动显现影像一样的道理,但是镜子不会对它所显现的影像有任何取舍,它只是依自己的功能差别而显现外在的影像而已,所以不对影像的美丑作任何的取舍。这是如来有的功能,不是在六尘中处处作主的末那识所能作主的。
问八、因果律中提到把钱财布施出去可为自己种下福田,将现有的福报转化为更大的福报。但若是将财产分给子孙,算不算布施种福田?另外,若被政府扣了一半遗产税,那些税金算不算种福田?因为自己并未享用福报,而是给别人拿去用了,故来世能得更大福报?
答:子孙算是“我所”的一种,将财产分给子孙,是“我所执”。将来虽亦会得果报,但只是从我所执而产生继续轮回生死的果报;子孙也不属于福田,不会转化为来世更大的福报,他们只是依自己的福德来接收此世应有的福果;世间老人们观察世间相,看见了这一点,所以说:“一枝草,一点露。”子孙来人间,并非全无自己的福报而纯从父母获得施舍;父母此世所拥有的福报,有一大部分是子孙分内应有的,特别是父母壮年或老年时才获得的福报。所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子孙,并不是全部都可以认定为布施,只是将子孙应有的财产保管而移交出去而已;只有自己分内应有的福报遗留给子孙时,才能说是布施给子孙,所以有智之人会衡量状况而作适当的布施,作为自己舍寿后往生来世的凭借,保持自己来世修道的资粮无虞。关于布施的因果,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乃至等觉位也仍无法全部了知,所以佛说“唯有诸佛方能全部了知”。关于布施的因果相,《优婆塞戒经》中有很详细的说明,这部经的详解可能会在年底出版第一辑,请您自行阅读,应该会有更深入的了知。另,政府依法课遗产税,是世间法律所定;政府依法保护人民,人民依法纳税;这是相对的义务,应算是交易的一种,并不是布施,与来世福报无关。
问九、萧老师常说钱够用就好,不要赚太多,免得福报用完来世没得用,要累积福德,以利将来成佛。但佛说布施可以舍一得万报,护持正法更是无量报;因此学生认为,应该尽量赚钱,把自己的福报全部挖出来再布施出去,把原有的福报转为无量倍,这样累积福德的速度是否会更快?
答:努力赚钱是要花很多时间的,我们既然已经有缘修学正法,就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赚钱上面,只要随缘的赚钱,随缘的布施即可,不然的话,未来世会变得很有福报,却没有智慧;要是骄奢过度,还会因此下堕三涂,对修行人来说,不见得有利。
累积福德的方法很多,除了财施之外,可以行法供养:包括相信有明心、见性的智慧境界与法门,努力修行以求明心见性;悟后努力修除性障,支援有道种智的善知识弘扬正法,努力护持正法而作法供养,这会比努力赚钱来布施的人获得更多的福德。因为选择殊胜福田的缘故,以及悟后布施功德转胜的缘故,所以会比世俗人努力赚钱来布施累积福德,更加的快速。
问十、弥勒菩萨尚未成佛,但在《真假开悟》第286页第六行却称其为 弥勒尊佛,这像是一贯道的说法,是否恰当?
答:世尊于阿含部及大乘经中都开示:弥勒菩萨为等觉大士,现在兜率天内院说法,将继 释迦文佛后,于其天寿尽时下生人间成佛,为贤劫第五尊佛,故佛门中尊称为“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真假开悟》第286页文中举佛子目为根本论之弥勒菩萨所传《瑜伽师地论》作为教证,因文繁略去“当来下生”四字,非如一贯道仅是将“弥勒尊佛”当作神明来膜拜,也不同于一贯道将弥勒菩萨当作已成之佛。这个问题,在今年夏天开始连载或出版的本会书籍中,已有改进;凡是在书中第一次提到时都会加上“当来下生”四字,并注明以下皆省略等字样。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问十一、我是住在美国东部的忠实读者,也很精勤的根据萧老师的著作在用功,请问我如何才能参加精进禅三?另外有两个问题请问:(1)在《邪见与佛法》的第23页中说到:“这个意思是说大乘解脱的四种涅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在七住开始就已证得,初地的慧解脱可以取证‘无余涅槃’而不取证”,其中的“无余涅槃”是否应改为“有余涅槃”?(2)同页的最后一行:“然后修到三地,可以证得灭尽定,成就俱解脱的‘有余涅槃’而不证”,其中的“有余涅槃”是否应改为“无余涅槃”?
答:参加本会精进禅三的资格有三:1.是本会会员,2.禅净双修班共修期满结业,3.若禅三名额仍有剩余,则另行录取补足名额。美东是否设立共修处,本会尚在评估中;若欲参加本会正法共修之人数足够时,本会将考虑在美东新设共修处,但这只能随顺因缘而为。
“永伏性障如阿罗汉”是进入初地的三个条件之一,故说初地菩萨已永伏性障如慧解脱的阿罗汉,所以初地即有能力断除性障而除尽思惑,但都只是方便降伏而不断除之,所以初地有能力断尽思惑而在舍寿时取证无余涅槃,故不应改为有余涅槃。但菩萨修行不仅止于如阿罗汉修证解脱道之只断烦恼现行,还要断尽烦恼之随眠种子;更主要是在修学佛菩提道,求证大菩提果,故在世时不全在断烦恼取证“有余涅槃”上用心,也不许断尽思惑,而是一边修学道种智,一边修学三聚净戒,自度度他,累积福德,故不一定已证“有余涅槃”;但在死后出现中阴时,有能力可以取证“中般涅槃”入‘无余涅槃’而不取证;既未断尽思惑,就不可改为有余涅槃。
经过初地布施度、二地持戒度的修行,已证“犹如镜像”、“犹如光影”等现观,修到三地时,烦恼种已净除不少;再经由四禅八定的修证,可以证得灭尽定,成就俱解脱的“有余涅槃”,但仍故意留下最后一分无色界润生思惑,不愿取证“有余涅槃”,继续于佛菩提道上精进不懈;如同阿罗汉成就灭尽定时一定同时成就有余涅槃,没有不成就的;但是三地满心位已证得灭尽定,应该同时成就有余涅槃,却故意保留最后一分思惑不断除,所以不证有余涅槃;因此三地满心的灭尽定成就时,应说为不证有余涅槃而非无余涅槃。只有八地时方才断尽思惑而不取无余涅槃,故老师于《邪见与佛法》书中的开示是正确无误的。
问十二、正觉菩萨来大陆弘法的因缘大概会在什么时间成熟呀?若这个时间很长的话,那么我们这些大陆的佛子有没有因缘能到参加正觉的共修呢?
答:正觉菩萨前往大陆弘法的因缘,在大陆政经情势继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它外在因素的意外干扰,应该会在十五年后成熟。我们曾计划提前在2005年到大陆举办禅三,但是因缘并不成熟;在目前的大陆政经情况下,想要办个小型的禅三精进共修都不可能,因为大陆仍视为敌对的分裂国土,并不允许宗教界前往大陆弘法。而且目前的大陆宗教界,即使是大陆人士举办讲经弘法或禅七精进共修时,仍然必须事先报准以后,并在官方人士的监督下才能实行。若是一般的禅七意识境界,这并无所谓;但我们的禅三是要取证佛法密意如来藏心体,这并不容许因缘尚未成熟的官方人士证知,除非他们愿受佛教戒律约束,证悟因缘也成熟了;否则一旦必须让他们参加,密意即有泄露的可能,则佛教的未来堪虑,所以目前不适合在大陆举办精进禅三。但我们已经开放大陆人士个案申请而特例录取参加本会的精进禅三,不受本会禅三资格的约束。因为是特例而逐案个别审核,所以只针对多年来努力在大陆护持正法而有成绩的极少数特定人士开放;若想援例参加,必须数年努力做出成绩来,被提报审核通过之后始有可能。这是目前对大陆特殊情况下所作的通融处理方式,但到目前为止,受限于海峡两岸官方不同的种种限制,仍无一人成功的前来参加,目前双方都仍在努力中。这些情况提供给您作参考。
问十三:我是大陆的佛弟子,也是公安人员。祖国少数的省市宗教局、新闻出版局,不准萧老师的大作在大陆出版流通,可能因为萧老师的法义有问题吧?应该不是认同的问题,您们如此的说法,不恰当的显示祖国政府的立场,对祖国政府的形象有负面的作用,请别再作负面的报导;也请贵会详细调查清楚,再采取补救措施,应该会好一些,也会有比较好的结果。
答:大陆的省市宗教局、新闻出版局,以往确实被各省佛协所影响,因为宗教局并不是只管佛教的事务,也管理其它宗教的事务;但是各省宗教局官员并不能判断书中法义的正邪,所以问题不在省市宗教局或新闻出版局,而是因为省新闻出版局必须征询省宗教局的意见,省宗教局则往往必须请教省佛协的意见,但是省佛协大多无法避免的会被密宗喇嘛和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所影响。但是平实老师为了救护大陆学人而出版了《狂密与真密》四辑共五十六万字的书籍,巨细靡遗的揭穿了西藏密宗的邪淫本质与外道本质,当然会一再被某些省、市佛协的喇嘛们强烈建议不准出版;平实老师的书籍中宣示了开悟的标的只有如来藏一心,以外无别开悟明心,这个真相的揭示,不可避免的会间接显示省佛协中的大法师们未悟言悟的事实,所以难免受到排斥。正因为那些省市佛协大多被西藏密宗和错悟了的大法师的势力把持或影响了,所以平实老师的书籍想在大陆顺利的不断出版与流通,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在的因缘才算是比较成熟了,请您耐心的等候其余的书籍出版吧!
正如十年前我们不断的被佛教界所抵制、诽谤,但是这两年来已渐被佛教界多数人所承认了;因为教义越辩越明,现在大家渐渐的知道什么才是正法、什么才是邪法了。那些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虽然仍不放手的继续私下严厉抵制与诽谤,但是座下的多数法师们,如果已读过本会宣示正法的书籍者,都已经私下认同了,只是慑于住持法师的声威,所以不敢出头说话支持。而的藏密喇嘛们,虽然仍在极力的抵制,但是已经没有著力处了;因为不论是在教证上或是理证上,都证实唯有正觉同修会的妙法才是真实了义而且究竟的正法,也证实那些人都落在常见外道的邪见里面,也证实藏密的“佛法”都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外道法,所以他们现在都无法对平实老师的正法、都无法对平实老师评论他们的书籍提出辩白。甚至最强势的印顺、昭慧……法师等人,他们是一向不容许他人稍微评论印顺法师的最强势的人,以他们一向的强悍作为,以及如此庞大的佛教界联合起来的势力,也一样无法对平实老师加于他们的法义辨正,提出自我解套的辩解说法,由此证明平实老师的法当然是最究竟的了义正法了,因为完全符合经典教义的正法,是不可能被人加以破斥的,除非世间已经没有真懂、真悟佛法的人存在,才会被继续扭曲。
但这是我们经过十几年的弘法、六年来公开指名道姓的举证而破邪显正以后,到现在才终于能在获得一点小成果;大陆地区接触平实老师迥异藏密、迥异大法师们常见外道知见的佛理正法,也才不过短短数年时间,仍须多年的熏习思惟、比对经典而提升知见以后,才有可能认知正法与邪法的不同所在,才会产生像今天多数人认同的局面出来;只有到那时,多数的省佛协与省宗教局、省新闻出版局,都看到这种现象在大陆出现时,才会比较容易的核准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在大陆出版流通。目前总算有了中央宗教主管机关核准的三本书出版了,以后的出版,在中央政府的认可下,应该会比以前容易一些才是;希望大陆地区的佛子们,在未来十五年内,就可以如我们所愿的:从此远离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的误导,远离邪淫、乱伦的藏密喇嘛们的误导。
以往般若信箱中的说明,可能会对大陆部分地方政府有些负面的影响,但这绝不是我们所乐意见到的,这其实是因为大陆读者、学佛人常常私底下抱怨本会对他们的照顾不够,常常向本信箱提出质询,所以本会不得不就此质疑加以答复,将少数地方政府对我们的不合理作法加以披露;但我们只是被动的作出不得不作的说明,求得大陆读者谅解,这一点请您务必鉴谅。但现在情况有些改变了,我们可能得要在以后日子里,不断的一一公开感谢各省地方政府核准 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的出版了,希望这是以后常常会发生的事情,您也将会因此更容易取得 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了。
答:这件工作很重要,我们已经列入长期的计划之中,但由于人力不足,完成的时限还无法确定。
问二、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的问五,关于催眠的部分,会中的回复是认为催眠只是因为外力的暗示,而呈现类似睡眠中的梦境,有些确是前世,有些不是。末学刚好有催眠中见著多个前世的经验,虽不一定即是真实,但整个过程是相当清明的,而且置身其中时,各种知觉感受是栩栩如生的,非如作梦必须经过意识暗略的睡眠阶段,或如睡前意识模糊时的妄念。可否请再进一步详细说明两者的异同?谢谢。
答:催眠虽与眠梦过程不同,但也是经过一特定过程才能进入;况且绝大多数的人在作梦时,整个过程亦不知自己是在梦中,当离开梦境醒来后,才知道方才是在作梦。近年来东西方皆有所谓的“催眠热”,有不少人因此相信确实有过去世的存在,但也有因受暗示、被误导而出现后遗症的,并非全都与过去世有关。毕竟世间人多烦恼深重,未证得佛法出世间智慧前,无论催眠或修定,都有可能因自身烦恼而出问题的,所以我们都不鼓励,也不希望大家把太多心思用在这些世间法上。
问三、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的问六中提到:“时常感到自己的心跳 (是正常的跳动频率),连同整个身体都好有节奏地在震动的样子”。会中的回复,认为是气动的问题,或是心跳过速的问题;但问者已说是:“是正常的跳动频率”,因此似乎有些答非所问?因为末学也有这样的状况,这是一种“感觉得到自己的心跳”以及“别于心跳的身体律动”,与练气功或打坐所引发的气动有所不同,也非是心跳过速。或者这是另一种状况,但也属于气动的一种?可否请再稍加说明?谢谢。
答:一般人对色身多有执著(身见的一种),当安定下来,尤其是在拜佛、打坐等修定功夫时,若色身放松,自然会感觉到心脏压送血液至全身时,整个身体有节奏地在震动的样子,这对初修定体会此现象的人,会有惊讶、新鲜感等反应;当然也有的人是气动所引发者。问题就在一般人修定,多未有正知见,我见未断,常陷于各种境界歧路中无法出离,甚至升起极大慢心、自以为修证高超,听不进善知识之提醒,难以转化,问题有可能愈来愈严重。所以还是建议有心学佛之人,修学佛法应先找对善知识。
问四、《楞严经》就像照妖镜,令一切邪魔外道原形毕露、不得自在,无怪乎一切邪魔外道痛恨《楞严经》;因此,他们要破坏正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消灭《楞严经》。可见《楞严经》确实是正法的第一道防线,是正法的长城,抵御著邪魔外道。佛在《楞严经》中提到要将楞严神咒广宣流布,因其能护诸学人免除一切障碍,亦可消除灾劫、护持正法。会中虽有制作梵文的楞严咒被与人结缘,但这样还不够。建议应该在本会所出版的每本书上皆附上正觉总持咒及梵文的楞严咒,加上原有的佛道次第表,如此一方面可以令书籍更加庄严,也可宣示本会的立场,亦可加持读诵书籍之学人,并令楞严咒随著书籍广宣流布。敬请参考。
答:《楞严经》是藏密四大派都共同想要灭除的大经,因为经中破斥藏密四大派共通的乐空双运的双身修法,如您所说真的是正法的重要防线;特别是藏密黄教的一切应成派中观师,他们最想消灭楞严,因此才会有吕澄妄写“楞严百伪”邪文,全面否定《楞严经》,因为经中专说如来藏第八识,而他们一向否定七、八识,所以此经真的是正法的重要防线,在此谢谢您的建议。但楞严咒的咒文极长,而且在书中附入咒文的方式,与本会目前弘法的重点方向略有差异,所以附在本会每本书后可能并不恰当,但我们会思考其它适当的流布方式。
问五、老师说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可见死亡乃是由意根决定的,例如《起信论讲记》第二辑的164、177页及《正觉电子报》第13期的14页中所说。但在《真实如来藏》第84页,则又说:“末那既能持身,复能做主,则必不使自己所有之色身老死,然色身终究不遂末那所愿,仍向老死演化。”也就是说意根能做主,但不能持种,意根不想老死却不得不老死,这样说来,死亡不就变成是如来藏决定而非意根决定了吗?又如85页:“彼诸有情(指三恶道)之末那既能持苦趣身,复能做主,应于生苦趣中受苦时,立即舍身他住,而实不能。现见三恶趣有情之如来藏,于苦趣中依旧执持苦趣身而不舍离”,也就是说意根决定要舍报,但如来藏不舍,这样说来,做主的不就变成是如来藏而非意根了吗?意根决定舍报还得如来藏同意,这样决定权不就落在如来藏了吗?又如第二十七章之陈述,众生受苦想舍报而不能得,乃因如来藏之“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而使众生无法舍身。因此令学生不解的是,平时都说只要意根决定舍身就能舍身,但在《真实如来藏》这本书中却又说意根要舍身却不能舍,因如来藏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故,色身不遂末那所愿。因此想请问:舍报是末那决定还是如来藏决定?若是意根决定,则如来藏不应反对舍报;若是如来藏决定,则意根就不是做主者。又第201页提到地狱有情“一日之间万死万生,欲生他处竟不可得。”故想请问:地狱有情生生死死是谁做主决定?即能做主决定生生死死为何不能做主往生他处?
答:死亡可以大略归类为二种:知道死亡时间已到而接受死亡的到来;不愿接受死亡时间已到的事实而极力撑持不愿死亡。说的都是面临死亡到来时的情况。但也有面临极痛苦的境界而希望舍报免苦,可是死亡时间尚未到来而无法舍报的情况;平实老师书中说的函盖不同种类的多种情况,不是单说其中的一种而已,准此而观就无问题了。若意根能于一切时皆作得了主,那世间还有因果存在吗?一切众生皆不愿老死,但又不得不老死;如来藏虽不作主,但随其中所含藏善恶业种成就异熟果报之缘,使得众生随业往生六道轮回,乃至于地狱受无量苦,业报如是,未报尽前出离不得。老师书中所谓“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是说:凡夫众生之意根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故在生之时恒执色身、六识等为我而坚不肯舍,当色身坏掉之时,六识渐无法现前,意根虽不愿舍离,奈何色身已不堪使唤,执之亦无用;意识已了知这一项事实而使意根知悉以后,再愚痴贪著之众生,或数小时、或数日……,终会确定执此色身已无意义,故一定会决定舍报的;在舍报之前是已经由意识了知这个情况的,故也可以说是由意识主导的。但舍报之后会出生中阴,乃至再次入胎,皆仍是因为意根作主之故,而无法如阿罗汉已证知意根虚妄,故于舍报后能将意根灭除,安住于如来藏本然之涅槃境界,不受后有。另如已证灭尽定之俱解脱大阿罗汉、无学位菩萨,是有能力随时取证无余涅槃的;或者已证四禅以上的凡夫修行人,也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坐脱立亡,再随业力往生的,所以还是有些“人”是可不待业缘而完全由意根作主舍身的。意根与如来藏相互配合运作的道理,若仅以意识思惟,是极难完全体会而无疑问的,最好是能如实修行,待证悟明心之后能现观如来藏与意根、意识了,自然能彻底明白的。
问六、老师在课堂上曾讲过不犯杀罪。 佛在《优婆塞戒经》中也如是开示,但在《真实如来藏》第204页〔编案:改版后为194页〕却说:“若佛子未断尽烦恼障而者,名为犯戒杀人,……。成就杀人重罪故,地狱业成就。”这不知是否是方便说还是有何差别?
答:凡是持五戒、声闻戒(比丘戒、比丘尼戒),都是对众生而持的;若是不对众生而持,则无戒德的获得;所以受戒之后若不对众生造作恶业,即无犯戒可言,所以经中说不犯戒。慧解脱阿罗汉已断尽烦恼障,他的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的手段而已,所以不算是犯戒。但是菩萨没有的权利,因为菩萨戒的精神与声闻戒、五戒的精神大不相同;即使只是故入难处,都是属于犯戒的,何况呢?而且,菩萨时所杀害的人身是成佛之道所用的道器,并且行为的过失远甚于故入难处,所以也说是犯戒的行为。菩萨进入初地乃至十地之后,自害其身,也是犯戒的行为,因为菩萨必须忍辱负重而利众生,不许有逃避的行为与心态,所以菩萨纵使已经断尽了思惑而成为慧解脱的菩萨,因为外在情况而时仍是犯戒的行为。假使菩萨提前证得慧解脱,而且舍弃菩萨而退心回归声闻性,就不是犯戒的行为,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而已。佛子者即是菩萨,声闻人皆非真实佛子,悉皆不能荷担如来家业故;菩萨既是佛子而荷担如来家业,则无之权利,不论情况如何困苦艰难,都要撑持下去,继续弘法利生,护持佛的般若及种智正法流传不断,所以菩萨而逃避承担如来家业,仍是犯戒的行为。若只是受五戒,则不是犯戒的行为;或是受了声闻戒而,则不属于犯戒的行为,因为没有伤害到他人;而戒是对众生而持的,所以不算犯戒。
问七、众生遭受果报时连神通力都无法阻止,故想请问八识田中的业因,是如来藏把果报丢出来令七转识受报,还是末那识做主把业果拿出来受报?
答:末那识虽然处处作主,可是只能在六尘诸法中处处作主,在业果上面是完全无法作主的。譬如造大恶业者,死后如来藏舍身而直接在地狱中生起地狱身,末那识其实并不愿意这样,但祂已无法舍弃地狱身了!又如恶业较轻者,在中阴阶段现起畜生中阴、饿鬼中阴时,末那也不愿意接受,但也无法自己作主,也舍不掉下等的二道中阴,只能去受生于二道中。假使末那能在业果上面作主,三界中就不可能会有三恶道的有情了!然而三恶道有情实际上是存在的,他们虽然欣羡人类,但是却舍不掉三恶道身,末那再怎么作主也是没有用的,舍报后仍然会继续现起三恶道身,如是实现业果。
如果末那识在业果呈现的部分可以做主,祂岂肯令恶业现前?可是我们都可以现见,恶业是时时出现的,可见业果的现前不是末那识在做主的。就拿人间的有情为例,我们虽然是在善道之中,也有拣别善恶境界的能力,可是有时还是会碰到不愉快的事,包括被人倒债、出车祸、失业、老化、疾病……等等,哪一件事是您心甘情愿受的?如果这些事情,处处作主的您可以作得了主,您怎么肯让这些恶业果报现前呢?所以,很显然的,末那识是无法在这些部分作主的。
但是,若说第八识作主将业果丢出来,这也是有过失的。因为,第八识并没有作主性,祂不会去决定什么时候该呈现什么果报,而是碰到适当的缘,就会促使祂主动流注种子,使得果报呈现出来,这是祂法尔如是的体性。我们以前曾经解释过,不良少年看人不顺眼而杀人的事例,必须前世有仇的人出现在他眼前,而且现前并没有强有力的阻碍,他才会起杀人的冲动。因为第八识是依缘而起作用的,所以不能说祂有作主性;祂既然没有作主性,所以不会去过滤哪些果报是该呈现的、哪些果报又是不该呈现的,也只有如此,因果报应才能够忠实的反应出来,没有私毫的偏袒。这是因为第八识如来藏的了别性──识性──是在六尘外的万法中主动运作的,但都不是对六尘中的万法而作了别,所以说祂的识性极为微细、难以了知及实证,但祂并非全无识别性。而祂对六尘苦乐舍受都不识别,也都不相应,所以不会对六尘中的苦乐境界有所取舍,所以祂不会在这上面作任何取舍,因此就不在果报上面作主;所以当祂收藏的某些善恶业种子出现的因缘成熟时,祂就会主动的流注出来,使善恶果报现前;如同镜子会主动显现影像一样的道理,但是镜子不会对它所显现的影像有任何取舍,它只是依自己的功能差别而显现外在的影像而已,所以不对影像的美丑作任何的取舍。这是如来有的功能,不是在六尘中处处作主的末那识所能作主的。
问八、因果律中提到把钱财布施出去可为自己种下福田,将现有的福报转化为更大的福报。但若是将财产分给子孙,算不算布施种福田?另外,若被政府扣了一半遗产税,那些税金算不算种福田?因为自己并未享用福报,而是给别人拿去用了,故来世能得更大福报?
答:子孙算是“我所”的一种,将财产分给子孙,是“我所执”。将来虽亦会得果报,但只是从我所执而产生继续轮回生死的果报;子孙也不属于福田,不会转化为来世更大的福报,他们只是依自己的福德来接收此世应有的福果;世间老人们观察世间相,看见了这一点,所以说:“一枝草,一点露。”子孙来人间,并非全无自己的福报而纯从父母获得施舍;父母此世所拥有的福报,有一大部分是子孙分内应有的,特别是父母壮年或老年时才获得的福报。所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子孙,并不是全部都可以认定为布施,只是将子孙应有的财产保管而移交出去而已;只有自己分内应有的福报遗留给子孙时,才能说是布施给子孙,所以有智之人会衡量状况而作适当的布施,作为自己舍寿后往生来世的凭借,保持自己来世修道的资粮无虞。关于布施的因果,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乃至等觉位也仍无法全部了知,所以佛说“唯有诸佛方能全部了知”。关于布施的因果相,《优婆塞戒经》中有很详细的说明,这部经的详解可能会在年底出版第一辑,请您自行阅读,应该会有更深入的了知。另,政府依法课遗产税,是世间法律所定;政府依法保护人民,人民依法纳税;这是相对的义务,应算是交易的一种,并不是布施,与来世福报无关。
问九、萧老师常说钱够用就好,不要赚太多,免得福报用完来世没得用,要累积福德,以利将来成佛。但佛说布施可以舍一得万报,护持正法更是无量报;因此学生认为,应该尽量赚钱,把自己的福报全部挖出来再布施出去,把原有的福报转为无量倍,这样累积福德的速度是否会更快?
答:努力赚钱是要花很多时间的,我们既然已经有缘修学正法,就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赚钱上面,只要随缘的赚钱,随缘的布施即可,不然的话,未来世会变得很有福报,却没有智慧;要是骄奢过度,还会因此下堕三涂,对修行人来说,不见得有利。
累积福德的方法很多,除了财施之外,可以行法供养:包括相信有明心、见性的智慧境界与法门,努力修行以求明心见性;悟后努力修除性障,支援有道种智的善知识弘扬正法,努力护持正法而作法供养,这会比努力赚钱来布施的人获得更多的福德。因为选择殊胜福田的缘故,以及悟后布施功德转胜的缘故,所以会比世俗人努力赚钱来布施累积福德,更加的快速。
问十、弥勒菩萨尚未成佛,但在《真假开悟》第286页第六行却称其为 弥勒尊佛,这像是一贯道的说法,是否恰当?
答:世尊于阿含部及大乘经中都开示:弥勒菩萨为等觉大士,现在兜率天内院说法,将继 释迦文佛后,于其天寿尽时下生人间成佛,为贤劫第五尊佛,故佛门中尊称为“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真假开悟》第286页文中举佛子目为根本论之弥勒菩萨所传《瑜伽师地论》作为教证,因文繁略去“当来下生”四字,非如一贯道仅是将“弥勒尊佛”当作神明来膜拜,也不同于一贯道将弥勒菩萨当作已成之佛。这个问题,在今年夏天开始连载或出版的本会书籍中,已有改进;凡是在书中第一次提到时都会加上“当来下生”四字,并注明以下皆省略等字样。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问十一、我是住在美国东部的忠实读者,也很精勤的根据萧老师的著作在用功,请问我如何才能参加精进禅三?另外有两个问题请问:(1)在《邪见与佛法》的第23页中说到:“这个意思是说大乘解脱的四种涅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在七住开始就已证得,初地的慧解脱可以取证‘无余涅槃’而不取证”,其中的“无余涅槃”是否应改为“有余涅槃”?(2)同页的最后一行:“然后修到三地,可以证得灭尽定,成就俱解脱的‘有余涅槃’而不证”,其中的“有余涅槃”是否应改为“无余涅槃”?
答:参加本会精进禅三的资格有三:1.是本会会员,2.禅净双修班共修期满结业,3.若禅三名额仍有剩余,则另行录取补足名额。美东是否设立共修处,本会尚在评估中;若欲参加本会正法共修之人数足够时,本会将考虑在美东新设共修处,但这只能随顺因缘而为。
“永伏性障如阿罗汉”是进入初地的三个条件之一,故说初地菩萨已永伏性障如慧解脱的阿罗汉,所以初地即有能力断除性障而除尽思惑,但都只是方便降伏而不断除之,所以初地有能力断尽思惑而在舍寿时取证无余涅槃,故不应改为有余涅槃。但菩萨修行不仅止于如阿罗汉修证解脱道之只断烦恼现行,还要断尽烦恼之随眠种子;更主要是在修学佛菩提道,求证大菩提果,故在世时不全在断烦恼取证“有余涅槃”上用心,也不许断尽思惑,而是一边修学道种智,一边修学三聚净戒,自度度他,累积福德,故不一定已证“有余涅槃”;但在死后出现中阴时,有能力可以取证“中般涅槃”入‘无余涅槃’而不取证;既未断尽思惑,就不可改为有余涅槃。
经过初地布施度、二地持戒度的修行,已证“犹如镜像”、“犹如光影”等现观,修到三地时,烦恼种已净除不少;再经由四禅八定的修证,可以证得灭尽定,成就俱解脱的“有余涅槃”,但仍故意留下最后一分无色界润生思惑,不愿取证“有余涅槃”,继续于佛菩提道上精进不懈;如同阿罗汉成就灭尽定时一定同时成就有余涅槃,没有不成就的;但是三地满心位已证得灭尽定,应该同时成就有余涅槃,却故意保留最后一分思惑不断除,所以不证有余涅槃;因此三地满心的灭尽定成就时,应说为不证有余涅槃而非无余涅槃。只有八地时方才断尽思惑而不取无余涅槃,故老师于《邪见与佛法》书中的开示是正确无误的。
问十二、正觉菩萨来大陆弘法的因缘大概会在什么时间成熟呀?若这个时间很长的话,那么我们这些大陆的佛子有没有因缘能到参加正觉的共修呢?
答:正觉菩萨前往大陆弘法的因缘,在大陆政经情势继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它外在因素的意外干扰,应该会在十五年后成熟。我们曾计划提前在2005年到大陆举办禅三,但是因缘并不成熟;在目前的大陆政经情况下,想要办个小型的禅三精进共修都不可能,因为大陆仍视为敌对的分裂国土,并不允许宗教界前往大陆弘法。而且目前的大陆宗教界,即使是大陆人士举办讲经弘法或禅七精进共修时,仍然必须事先报准以后,并在官方人士的监督下才能实行。若是一般的禅七意识境界,这并无所谓;但我们的禅三是要取证佛法密意如来藏心体,这并不容许因缘尚未成熟的官方人士证知,除非他们愿受佛教戒律约束,证悟因缘也成熟了;否则一旦必须让他们参加,密意即有泄露的可能,则佛教的未来堪虑,所以目前不适合在大陆举办精进禅三。但我们已经开放大陆人士个案申请而特例录取参加本会的精进禅三,不受本会禅三资格的约束。因为是特例而逐案个别审核,所以只针对多年来努力在大陆护持正法而有成绩的极少数特定人士开放;若想援例参加,必须数年努力做出成绩来,被提报审核通过之后始有可能。这是目前对大陆特殊情况下所作的通融处理方式,但到目前为止,受限于海峡两岸官方不同的种种限制,仍无一人成功的前来参加,目前双方都仍在努力中。这些情况提供给您作参考。
问十三:我是大陆的佛弟子,也是公安人员。祖国少数的省市宗教局、新闻出版局,不准萧老师的大作在大陆出版流通,可能因为萧老师的法义有问题吧?应该不是认同的问题,您们如此的说法,不恰当的显示祖国政府的立场,对祖国政府的形象有负面的作用,请别再作负面的报导;也请贵会详细调查清楚,再采取补救措施,应该会好一些,也会有比较好的结果。
答:大陆的省市宗教局、新闻出版局,以往确实被各省佛协所影响,因为宗教局并不是只管佛教的事务,也管理其它宗教的事务;但是各省宗教局官员并不能判断书中法义的正邪,所以问题不在省市宗教局或新闻出版局,而是因为省新闻出版局必须征询省宗教局的意见,省宗教局则往往必须请教省佛协的意见,但是省佛协大多无法避免的会被密宗喇嘛和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所影响。但是平实老师为了救护大陆学人而出版了《狂密与真密》四辑共五十六万字的书籍,巨细靡遗的揭穿了西藏密宗的邪淫本质与外道本质,当然会一再被某些省、市佛协的喇嘛们强烈建议不准出版;平实老师的书籍中宣示了开悟的标的只有如来藏一心,以外无别开悟明心,这个真相的揭示,不可避免的会间接显示省佛协中的大法师们未悟言悟的事实,所以难免受到排斥。正因为那些省市佛协大多被西藏密宗和错悟了的大法师的势力把持或影响了,所以平实老师的书籍想在大陆顺利的不断出版与流通,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在的因缘才算是比较成熟了,请您耐心的等候其余的书籍出版吧!
正如十年前我们不断的被佛教界所抵制、诽谤,但是这两年来已渐被佛教界多数人所承认了;因为教义越辩越明,现在大家渐渐的知道什么才是正法、什么才是邪法了。那些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虽然仍不放手的继续私下严厉抵制与诽谤,但是座下的多数法师们,如果已读过本会宣示正法的书籍者,都已经私下认同了,只是慑于住持法师的声威,所以不敢出头说话支持。而的藏密喇嘛们,虽然仍在极力的抵制,但是已经没有著力处了;因为不论是在教证上或是理证上,都证实唯有正觉同修会的妙法才是真实了义而且究竟的正法,也证实那些人都落在常见外道的邪见里面,也证实藏密的“佛法”都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外道法,所以他们现在都无法对平实老师的正法、都无法对平实老师评论他们的书籍提出辩白。甚至最强势的印顺、昭慧……法师等人,他们是一向不容许他人稍微评论印顺法师的最强势的人,以他们一向的强悍作为,以及如此庞大的佛教界联合起来的势力,也一样无法对平实老师加于他们的法义辨正,提出自我解套的辩解说法,由此证明平实老师的法当然是最究竟的了义正法了,因为完全符合经典教义的正法,是不可能被人加以破斥的,除非世间已经没有真懂、真悟佛法的人存在,才会被继续扭曲。
但这是我们经过十几年的弘法、六年来公开指名道姓的举证而破邪显正以后,到现在才终于能在获得一点小成果;大陆地区接触平实老师迥异藏密、迥异大法师们常见外道知见的佛理正法,也才不过短短数年时间,仍须多年的熏习思惟、比对经典而提升知见以后,才有可能认知正法与邪法的不同所在,才会产生像今天多数人认同的局面出来;只有到那时,多数的省佛协与省宗教局、省新闻出版局,都看到这种现象在大陆出现时,才会比较容易的核准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在大陆出版流通。目前总算有了中央宗教主管机关核准的三本书出版了,以后的出版,在中央政府的认可下,应该会比以前容易一些才是;希望大陆地区的佛子们,在未来十五年内,就可以如我们所愿的:从此远离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的误导,远离邪淫、乱伦的藏密喇嘛们的误导。
以往般若信箱中的说明,可能会对大陆部分地方政府有些负面的影响,但这绝不是我们所乐意见到的,这其实是因为大陆读者、学佛人常常私底下抱怨本会对他们的照顾不够,常常向本信箱提出质询,所以本会不得不就此质疑加以答复,将少数地方政府对我们的不合理作法加以披露;但我们只是被动的作出不得不作的说明,求得大陆读者谅解,这一点请您务必鉴谅。但现在情况有些改变了,我们可能得要在以后日子里,不断的一一公开感谢各省地方政府核准 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的出版了,希望这是以后常常会发生的事情,您也将会因此更容易取得 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