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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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8  浏览次数:1456
问一、1. 学习菩萨道是否可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2. 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后如何往返娑婆世界,自度度他?
  3. 一般人学习净土,念佛一、二十年还未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入正觉学习无相念佛,如未能破参,可否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4. 明心后如何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5. 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
  6. 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命终时肉身疾病之痛苦?
  答:1. 阿弥陀佛在因位时,为大国王,闻 佛说经讲道,“欢喜开解,便弃国位,行作比丘,名昙摩迦留。发菩萨意,为人高才,智慧勇猛,无能踰者。”(参看《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且“发无上菩提之心:愿作佛时,于十方无央数佛中为最,智慧勇猛,顶中光明照耀十方,无有穷极。所居刹土,自然七宝极明丽温柔。我化度名号,皆闻于十方无央数世界,莫有不闻知者。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参看佛说《大阿弥陀经》卷上) 阿弥陀佛亦如十方世界诸佛,以修菩萨道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其所愿又为“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则在娑婆世界修学菩萨道之行人,正与 弥陀世尊本愿相契,定能发愿往生极乐世界。
  况 弥陀世尊以其慈悲愿力,令往生至极乐世界者,从莲花中化生,花开以后,可以免除再度沦堕。 阿弥陀佛并施设三辈九品,令往生彼国有情,次第而住,迈向成佛之道。其中上品三生皆为度化于舍报前或深或浅涉入大乘法领域之往生者,令依品位不同,于不同时节证得无生法忍,进入初地成为阿惟越致菩萨,以次究竟至一生补处(详参正德居士著《净土圣道》)。故往生极乐世界对修学菩萨道行人言,确有其速行、易行之处(另请参看 导师述著《禅净圆融》)。
  然吾等身生娑婆,依于 释迦世尊法教,得以契入佛道,发起菩提心、菩萨行愿,乃至证悟本心,自应感念 释迦世尊不舍此界五浊众生之悲愿。因此,我们除了鼓励菩萨道行者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外,更鼓励大家于极乐世界证得初地、三地,乃至八地无生法忍后,回入娑婆,护持、弘扬 释迦世尊正法,续佛慧命,度化娑婆众生。
  2. 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于八地满心证得二种意生身,即得往返娑婆,度化众生。
  3.与4. 阿弥陀佛四十八愿中第十八愿:“若我证得无上觉时,余佛刹中诸有情类,闻我名已,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菩提。唯除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参看《大宝积经》卷17)即所谓“念佛往生愿”。依此愿,对于于佛法懵无所知,且多造恶法无有惭愧之愚人,只要不诽谤方等经典,命欲终时遇善知识教导,合掌叉手称“南无阿弥陀佛”,即除五十亿劫生死之罪, 弥陀世尊即遣化佛化观世音化大势至,迎至极乐,下品往生(详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及 导师《念佛三昧修学次第》第三篇〈辨疑及问答〉中引证经文所说)。则入正觉同修会修学无相念佛,能一心忆念弥陀,不间断、不夹杂,纵未能亲见自性弥陀,仗 弥陀世尊慈悲愿力,只要“不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愿欲往生极乐世界,决定可成。未明心者如是,明心不退者更不待言。
  5.与6. 欲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除以无相念佛功夫对治外,更须加修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以断我见,渐次伏除对色身及见闻觉知心之执著,乃可致之。至于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及我见之断除,为正觉同修会禅净双修班及进阶班课程重点;若欲进一步了知,可以报名参加共修,一窥堂奥。
  问二、第七识意根恒、审、思量,既然意根也“恒”,如何现观祂的虚妄呢?请亲教师们慈悲开示。
  答:意根的“恒”,是说祂永远都在作用,除非是定性二乘人入无余涅槃,否则祂不会像前六识那样,有时不现行。意根虽然“恒”,但祂却是刹那变异的,而且祂的变异,不是自己所能作主的──由于这个缘故,所以说祂虚妄不实。
  如何看出意根是刹那变异的呢?例如,有的人与异性交往,刚开始的时候,也许非常的贪爱,可是密切交往之后,人家可能没有什么改变,但是他自己却变心了,也许是见异思迁,也许是久近狎昵而不复以彼为贵,总之就是变心了。生活上喜好的变化,就变迁得更快了,例如肚子饿的时候,喜欢油炸食品,一旦吃饱了,便望而生厌。原本追求的事物,往往厌离;原本厌离的事物,往往追求──这就是意根的变异性。
  意根的变异,一者受到内外境的影响,如前述所说的见异思迁。二者受到如来藏流注的种子所决定。例如,一见钟情的恋人,日后往往成为怨偶,因为他们过去世,先结贪爱缘,再结恶缘,两人见面时贪爱种子流注,使他们莫名其妙的相爱,继起的恶缘种子流注,又使他们莫名其妙的憎恶对方。爱与憎,念念变迁,而且都不是自己所能决定,怎能说祂是“真实我”?修行人若能经常如此现观与思维,自然不再认意根为真实我。而且意根普遍的执著一切法,在六尘境界中处处作主,反而不能在涅槃的修证上面作主,正是吾人流转生死的根本,当然不该妄认意根为真实我。
  问三、1. 不自知或故意谤佛谤法或谤圣人者,为何舍报后会下地狱受纯苦尤重之罪,而且好像有点死得不明不白的感觉?比如说他只是不知己过的谤(例如萧老师提到的一些外道),而平日作为仍是守戒行善者,竟然死后就直接下地狱受苦了,连中阴身的机会都没!因果律为何如此执行?又是怎么执行的呢?
  2. 诸佛菩萨都是慈悲的,并且证得二种无我,理当不可能说会“处罚”这些谤佛谤法谤僧之人?因为如此一来,跟一神教说不信神会下地狱有什么不同呢?恳请各位善知识为我们解答,好让我们能真正远离不管是有意或无意的毁谤三宝的罪,谢谢!
  答:因果报应是法尔如是的自然律,它是如来藏的体性之一,并非上帝、佛菩萨,或任何神祇使之如此。一神教宣称上帝有此能力,其实并没有主宰别人升天或下堕地狱的能力。譬如世间有许多人误食毒物而死,这些人只是由于不了解真相,便被毒死,因为毒物的自性就能杀人,而不是误食毒物的人有恶性;也不会因为食毒的人自称无毒就可以无毒而不死。同样的道理,谤佛、谤法、谤僧的自性,就是会产生下堕地狱的后果,即使是过失而犯,亦然;但是下堕地狱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虚妄说法、误导众生;虚妄说法、误导众生的本质是恶事,所以由因果律的感召而在舍寿后下堕地狱。
  经中有这样的记载:【佛告聚落主:“若言古昔伎儿能令大众欢乐喜笑,以是业缘生欢喜天者,是则邪见;若邪见者应生二趣:若地狱趣,若畜生趣。”】(《杂阿含经》卷32)还有一段经文如此说:【佛云:“若复有众生身口意行恶:造不善行;命终之后生饿鬼中。或复有众生身口意行恶:诽谤贤圣,与邪见相应;命终之后生畜生中。或复有众生,身口意行恶:造不善行,诽谤贤圣;命终之后生地狱中。”】(《增壹阿含经》卷24)所以,如同法律,过失杀人也是有罪的,不因为是过失而非故意,就完全无罪;同理,行恶时不因为心中不知是恶而免除过失,只是过失较小罢了!若有人因为过失毁谤三宝(例如,受人误导而误认正法为邪法,因而毁谤正法)而下堕地狱,他不能怪罪佛菩萨不慈悲,只能怪自己不明了真相,作了恶业,那并不是上帝或佛菩萨在处罚他。
  事实上,所有的邪行,都是缘于无明,它是缘起法流转门的第一支。所谓的无明,就是不符合真相的认知;以此来说,众生造恶皆是出于无知,没有一个人是明知故犯。菩萨因为认清这个事实,因而发起大悲,不分别众生的善性、恶性,能够平等的救护众生。
  然而,因果报应的道理,大不容易。同样是毁谤三宝,便有过失与故意的差别,过失者罪轻,故意者罪重。同样是故意的谤法,一次的谤法罪轻,多次的谤法罪重;恶心轻者罪轻,恶心重者罪重;有忏悔(者)罪轻,不忏悔(者)罪重……如此便有无量的差别。所以,同样是下地狱,误谤三宝的罪,毕竟比恶心毁谤三宝来得轻;若知道自己的过错之后,能够殷重忏悔,并且实际行动努力护持正法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也是可以将罪忏除的。但若只是忏悔而没有实际行动来护持正法,罪只能减轻而不能灭除, 佛在经中曾说过这个道理;实例上也有以前的 世亲菩萨可作证明,他曾极严重的毁谤大乘法,后来想要割舌谢罪; 无著菩萨制止他割舌,教他以谤大乘法的舌头,用来护持正法、弘扬正法,后来 世亲菩萨不但没下地狱,而且还证得十回向位,邻近初地,您可以参考这个实例。
  误谤三宝的罪,过去世每个人都曾经犯过,这是学佛人在无量世的修行过程中所必经历的过程,现在您既然知道它的严重性,又能熏习正知见,误谤三宝的机会已经很低了,就不必太在意,免得成为心理的负担。
  问四、电子报社编辑,您们好!我2000年时,虽学佛法,但比较信受功。那时经人介绍一个对象,明知有精神病,但以为可以好,没怎么在意就和她结了婚。2003年小孩出生以后,她妈和我家一直闹矛盾。去年我提出离婚,离婚官司一直拖到现在。我从2002年接触到萧老师的书,就一直无相拜佛念佛,回向给她,也忏悔,人家虽然没有给我找碴,但这事这样拖著,有时心里忆佛时,此念就冒出来了,给自己修行造成影响。请求贵刊给我指导一下,这事在因果上是怎么回事,今后我该如何办?谢谢!
  答:您所问的是世间法,和法义关系不大,我们只能就修证的部分给您一些建议。
  修行的位阶可以分为五位,依序为:资粮位、加行位、见道位、修道位,和究竟位。从您的叙述看来,您应该是资粮位的行者。所谓的资粮位,就是说您接触佛法的时劫并不是很长,还没有办法运用佛法的知见,消弭日常生活的烦恼。此时应该是以修集福德资粮为主,也就是说,应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那么,离婚是善还是恶呢?这要看个案而定,我们没有办法代您作决定,建议您请教社会工作人员或心理谘商师,应该会更合适些。
  至于您阅读 平实导师的著作,拜佛忆佛,这是善法,应当继续深入下去。若您能够成就无相念佛的功夫,是可以降伏生活上大部分的烦恼,但是属于您自身的责任义务,仍然必须去履行,无法藉念佛而加以逃避。若想藉念佛而逃避自身的责任义务,就会形成障碍──它会不断的在您的意识中现起,使您无法修成念佛三昧。如果这是往世造成的业果,不如这一世把它还清了,并且是抱著欢喜心去还,心里也会好受一些,以免留到未来世而影响到来世的道业,因为早还业债比累积孳息更轻松,请您参考。
  问五、印顺法师已于今年6月去世。如今已有很多人知道,印顺法师否定七、八二识,对佛法造成巨大的破坏力。请问:印顺法师在舍寿前,是否出现过入地狱或鬼神道的症状?印顺法师在接引初学者方面还是有贡献的,是否能以此贡献抵消破坏佛法的地狱业?
  答:印顺法师舍报前,是否出现入地狱或鬼神道之征状,乃其内相分境界,唯其自己能知。纵使确实有入地狱或鬼神道的征状,他的门徒也会紧守口风而不外泄,以免立即影响他们的“弘法”事业,而且他们很团结,外人不可能得知的。这就像大陆元音上师一样,明明是吐血闷绝而亡,却说是坐脱立亡、显现神通境界;所以外人通常很难以了解内情,除非是护法神或某种特殊因缘而被说出来,所以传闻之事,有许多是不可靠的。又如印顺病重初死之后,即有门下比丘尼为了维护她们弘法的事业而编造说:“印顺导师死前曾吩咐说:‘不是这样,不是那样,一切法皆空。’”昭慧法师比较聪明,知道这会招来评论批判,所以迅速加以否认、澄清,说印顺没有讲这些话。由这件事情,就知道印顺的门徒一定会封锁正确的消息,外人是很难得知的。而且未闻印顺法师生前已证得神通,自无可能将死时的意识境界透过神通传达令他人得知。
  再者,据报导印顺于舍报时“极为安详”,应该是多日陷在昏迷境界中,或为减轻色身疼痛而被麻醉,处于闷绝状态中;这是最有可能的真相,外人不得而知!数年之后也许会由治疗医师无意间说出来。设若如是,则意识于闷绝之时不复现起,在正死位中也不可能现起,所以在舍报前及舍报时意识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是无法示现扪摸虚空、胡言乱语现象的;所以连他自己都领受不到业风的境界,更无从让他人知其舍报前心识所现的征状。又因为否定三乘佛法根本的如来藏,是无间地狱罪,不是普通地狱罪;而地狱业的舍寿状况是没有中阴身的,既不经过中阴身的过程而直接下地狱,也就无法对任何人托梦请求任何事了。除非他在舍寿前极力忏悔,罪业减轻,才可能堕入饿鬼道而有中阴身,才能在头七、二七……等时间,向他的门徒托梦要求功德等;如果他的门徒们愿意说出来,外人才有可能会知道;但是他们会说出来吗?应该是不可能的。
  印顺法师否定如来藏,破坏三乘佛法的根本,已成就诽谤最胜妙正法的重罪,“身坏命终堕于地狱,多百千劫不可得出。”(详参《大乘方广总持经》等,如 平实导师著述《正法眼藏──护法集》附印诸经 佛说)至于印顺所著诸书言说,其实正是以断见外道本质思想的藏密应成派中观,来取代三乘佛法根本之如来藏思想,可谓从根斩断 释迦世尊所传三乘佛法妙理,能否谓之为“接引初学者入佛门”之方便说?颇值得商榷。这样以断灭见的外道法取代最究竟了义的大乘正法,纵使能接引极多初机学人入佛门,却被他引入外道断见法中,这样接引初机的事相,对佛教究竟有何“贡献”可以抵消破坏佛法的地狱业?自有法界定律评断,无劳吾等伤神。
  我们也并不关心他的果报,因为再怎么样去关心,也都无助于他,不能对他有实质上的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许他正是大菩萨再来,故意破坏最胜妙的正法,让我们有机会加以澄清,使大众得闻最胜妙正法的义理,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仍然应该在法义上深入探究及实证,对于他人死后的果报,似乎不必太过于关心。
  问六、《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说:“死相现前,父母亲属朋友知识啼泣围绕,然彼自身卧在本处,见琰魔使引其神识至于琰魔法王之前,然诸有情有俱生神随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书之,尽持授与琰魔法王。”请问此一段经文中谈到的“琰魔法王”是否有违如来藏思想学说?我在正圜居士《护法与毁法》(页208—页213)中看到有关舍寿之相的不同状况叙述,其中并未谈到“琰魔法王”此一观念和用语,请慈悲开示!感激不尽!
  答:您所问的题目,是属于世界悉檀部分的问题;我们对这一类的问题,一向都不太注重。因为我们学佛的目的是在证取三乘菩提,发起解脱的智慧及实相的智慧;至于下地狱遇到琰魔王的问题,您与我一样都不谤法,应该都不会遇到,所以琰魔法王的事情,请您自己从四阿含的世界悉檀及大乘经中直接探究就好;很抱歉!没有答复您这个问题。
  问七、1.虚云老和尚是仅仅明心?还是亦眼见佛性?
  2.虚云老和尚身受重伤,息脉俱无,而却上兜率内院听 弥勒菩萨说法,上兜率者何身?
  3.虚云老和尚当为哪一个位次的菩萨?
  答:这个问题,对于您来说,并不是首要之务。虚老是否有证悟,或者证悟的境界层次如何?在您具足明心与见性功德一段时间之后,如果有发起胜妙的智慧时,自然能加以检查或判定。如果我们要对所有历史人物一一加以勘验的话,时间及事相上都不允许,也易招致不明内情的人大力赞扬或毁谤;因为每一位祖师都有人不满或崇拜。时间的不足,也不容许我们作这类事,也没有必要作这类事情,所以这个事情就留待您明心及见性以后一段长时间再自己亲自来作吧!请您还是把时间与精力留在证悟菩提的事情上面,我们认为这样对您是比较好的,也是最有利的。
  问八、请问证明克勤圜悟大师为具道种智之地上菩萨的历史文献有哪些?
  答:这个题目和上一题相同,所以一样的省略而不回答,以免浪费了您与我们的时间与精神。我们没有时间对历史人物一一加以勘验的必要,假使我们回答了,您也不会从这个问题的回答中增进了道业,所以就免答了。至于 克勤大师的智能,在不久后的《钝鸟与灵龟》连载末段中,会有少许的提示,请您期待之。
  此外, 克勤圜悟大师是否为具道种智之地上菩萨,随其修学而具有眼目者自可得知,并分毫不差执藏于如来藏阿赖耶识中。亦当有彼时随 克勤大师修学者以其悲愿而转生人间,可于定中或梦中,因如来藏中种子现行看见当年事而说之。只要所见与经教相符,即可征之为实。
  人类有限的历史文献,比之如来藏所含藏浩瀚内容,本来就像拿一粒恒河沙来跟整个宇宙相比拟一样,不能苛求凡事都要有文献备载,否则即以整个太阳系也不足以储放。而且禅宗的历史人物,多数未将其证境全部记载下来。即如 平实导师的证境,也有许多是至今都尚未说出来的,但已有极少数的人私下当面听闻极少数的内容;假使以后有更多人私下听闻得知时,也一定会被告诫不许写、说出来;目前所知已是如此, 克勤大师也应是如此;不但祖师如此, 佛的境界也有极多是不曾说出、写出的,纵使有许多等觉菩萨曾经听闻 佛说,也不许说出来,何况是写出来。所以如果一定要以文字记录为准,将会与事实真相不符;因为佛菩提实证现观的内容,都只能说有如此的现观证境名目,但是内容细相都是不许说出来的。不但如此,即使是最粗浅的明心密意,就已经不许明说的了,所以想要在文献中看到不许说出来、写出来的祖师证境内容,是不可能的。
  问九、除了《华严》、《阿含》、《般若》、《法华》、《涅槃》,其余经典皆为方等所摄吗?方等经皆属三转之经典吗?三转之经典皆是如来藏系唯识经典?
  答:方广经典含摄大乘般若以外的经典,方等的定义则范围较小,一般是指如来藏系的经典,都属于第三转的经典。但第三转的经典不一定都是如来藏系经典。可是探讨这个问题,是佛学研究者的事情,您如果不想走这条路,倒不如直接去参究如来藏的密意,可以实际上进入大乘佛法的富丽殿堂,获益匪浅,对您应该是比较有利益的。如果想走佛学学术研究的路,对您来说,我们可能是不相应的。如果是想真修实证的话,请您来报名共修,自然会有实际修证上的回报。
  问十、自从受了本会的菩萨戒以后,末学就一直有一些困扰:第一、每二个月要诵一次菩萨戒,末学在第一次诵戒时却忘了,成为违犯小戒;从此以后,常常为了恐怕忘记诵戒,心里就很惶恐,不知该怎么办?第二、有人说:“菩萨戒应该每半个月就诵一次,但我们二个月才诵一次,不如法。”学生因此觉得很惶恐,不知道我们这样是否真的不如法?是否违犯戒律了?末学是否应该考虑舍戒?第三、承天禅寺有一位师父说:“萧平实是居士,又不是法师,怎么可以传菩萨戒?他传戒是不如法的。”这也让学生觉得很困惑,我想会中应该也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在心中有这些疑问,请同修会为末学开示,以解疑惑。
  答:这问题,在您来信之前,已经有人在亲教师会议中提出来讨论过了。 平实老师也在六月十四日的讲经过程中,特地提出说明了;相信您也应该听闻过了,但不妨在这里重述一遍,让当时不在场的同修们更清楚的了解,会外学人也可以对此更加了解。关于 平实老师在讲经时对于诵戒的开示,我们整理几点出来,以供大众参考:
  一、诵戒并不是所有戒子都要无止尽的诵下去,《梵网经》中说的每半月诵一次戒,是指新学菩萨,不是指久学菩萨。依照大乘出家人所受声闻戒及菩萨戒的规定,是五年学戒,所以满五年以后就不必半月、半月诵戒了;只有未满五年的新学菩萨,才需要每半月聚集共同诵一次戒。这是在受戒以后,尚未习惯戒律约束的人,才需要每半月诵一次戒,长期提醒自己不要犯了戒。久学菩萨是不需要这样半月半月诵戒的。已经证悟的人,应该算是久学菩萨了。但是真悟者是否可以算是久学菩萨而不必半月诵戒?同修会亲教师会议中,将会重新再讨论,请期待将来讨论出来的结果。
  二、凡是小戒,依照 佛陀舍寿前的指示:“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22)。戒经中规定新学菩萨应半月、半月诵戒,这个规定不属于重戒,所以依照现在的时空背景,依照小小戒可舍的精神,同修会规定新学菩萨每二个月聚集诵一次菩萨戒,是如法的。假使我们硬性规定必须每半月诵一次,以现在脱离农业社会环境,住在工业社会极为忙碌的情况下,并且顾及在家菩萨如果家中眷属尚未学佛的情况下,要求在家菩萨们每半月集合诵一次戒,可能会使许多人产生家庭眷属之间的纷诤而无法继续持戒,那将会成为新戒菩萨的大损失;所以依照 佛说小小戒可舍的变通精神,本会规定新学菩萨每二个月回到会中诵戒一次,是如法的。
  三、现在的道场,有哪些是确实依照菩萨戒的新学菩萨每半月诵戒的规定在确实履行的?可能很难找到这样如法的道场,这也可以提供不认同两个月诵一次戒的人作为参考。又如声闻戒中规定:比丘、比丘尼不得执持金、银、生像。但是在现今的时空环境下,有几人能作得到?当然必须依止小小戒可舍的 佛陀圣教行之;否则现今北传佛教的大乘比丘、比丘尼要如何存在、如何不犯出家时所受的声闻戒?这也是大家必须思考的。所以如法或不如法,要看当时的环境背景来看,不应该拘泥于文字表相上。
  四、上品菩萨戒的获得,机会是很少的。如果只因为硬性规定必须每半月就回来会中诵一次戒,可能会使很多人无法继续受持本会所传的上品菩萨戒,那岂不是很可惜的事?
  五、纵使无法每两个月回会中诵一次戒而犯了戒,然而上品戒持戒的功德无比广大,比起违犯一个小戒来说,还是应该继续受持才对。
  六、关于久学菩萨的定义,本会仍在研究之中,在下一次亲教师会议中,将会作更深入的讨论;未来定案以后,大家可以依照久学菩萨免除每半月诵一次戒的个别规定办理。
  七、如果悟后受菩萨戒已满五年,经过五年学戒以后,却仍然继续执著戒相,就成为“戒禁取见未断”的凡夫了。 平实老师的《悟前与悟后》书中,曾经引述 佛陀的开示,说明真悟的菩萨以及已断我见、已断三缚结的初果人,对于戒相都同样有四种不同于凡夫的看法的,那就是不取相戒、不非戒取戒、不取佛戒、不著有戒。这是一切真正悟入实相而证大乘无我法,以及亲证蕴处界空而断我见的初果人,都同样会断除的戒相上的执著,本会同修们在悟后不单有断三缚结的功德,更有实相智慧相应的功德,都应该有这种见地才是。所以悟后受了菩萨戒,应该会有不取有戒、不取佛戒、不取相戒的见地发起:所作所为都以如来藏清净心的真如法性为依归而自然不犯戒,不需专在小小戒的戒相微细表相上著眼,这才是断了“戒取”的初果人或七住位菩萨。
  八、关于居士可不可以传菩萨戒?这有佛陀的开示和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的开示可以参考,这里只举示 佛的教示,以供养大众。 佛陀在律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2说过:“佛子!受戒有三种受:一者诸佛菩萨现在前受,得真实上品戒。二者诸佛菩萨灭度后,千里内有‘先受戒菩萨’者,‘请为法师’教授我戒;我先礼足,应如是语:‘请大尊者为师,授与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三者佛灭度后,千里内无法师之时,应在诸佛菩萨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应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萨等,我学一切菩萨戒。’是下品戒。”也就是说:只要是先前已受过菩萨戒的人,都可以请来作传戒的法师而传戒法,不一定是出家的僧宝才可以传菩萨戒。
  又如《菩萨璎珞本业经》卷2, 佛陀开示说:“又复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福果不可称量。其师者:夫妇、六亲,得互为师授。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也就是说夫妇、六亲之间,都可以互相请为传戒之法师而传菩萨戒。在根本论中,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也是这样说的,所以承天禅寺那位法师主张只有出家人才可当菩萨戒的传法师,是违背 佛陀教诫、违背等觉菩萨教诫的错误说法,可见他根本就不懂戒法。
  以上八点是依据 平实老师在讲经时的开示,对您的提问所作的回答。我们另外有一些看法,一并提出来,也许对会员大众的道业都可以有一些帮助:
  一、凡所作事,都应考虑到:会不会因此使人产生悔退菩萨戒之心?若所作事,会使人悔退菩萨戒的话,其罪很重,都不应作。所以,在尚未真正了解菩萨戒精神以前,万勿轻易表示对于菩萨戒的负面看法或评论。
  二、持菩萨戒有大利益,所以不应因为一点小障碍就想舍戒:《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3:“超越生死深大海,菩萨净戒为船筏。永断贪瞋痴系缚,菩萨净戒为利剑。生死崄道诸怖畏,菩萨净戒为舍宅。息除贫贱诸苦因,净戒能为如意宝。鬼魅所著诸疾病,菩萨净戒为良药。人天为王得自在,三聚净戒作良缘;及余四趣诸王身,净戒为缘获胜果;是故能修自在因,当得为王受尊贵。应先礼敬十方佛,日夜增修清净戒;诸佛护念常受持,戒等金刚无破坏;三界诸天诸善神,卫护王身及眷属;一切怨敌皆归伏,万姓欢娱感王化。是故受持菩萨戒,感世出世无为果。”持戒利益很大,所以千万不要轻易的就想舍戒。
  三、持菩萨戒的人,应以大乘胜法及大乘胜义菩萨僧为归依的对象,不应该以声闻僧为归依的对象,否则就成为违犯菩萨戒的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84 佛开示说:“若诸菩萨修行布施受持净戒,回向声闻或独觉地执取净戒,是诸菩萨失菩萨戒,应知名为犯戒菩萨。”所以修学大乘法而归依声闻僧、声闻戒,不以菩萨戒为主,这是违犯大乘戒的。
  四、关于菩萨戒的受持,应依善知识的教导,千万不要依文解义而自作聪明。《大方广佛华严经》卷77有云:“善男子!菩萨由善知识任持,不堕恶趣;由善知识摄受,不退大乘;由善知识护念,不毁犯菩萨戒;由善知识守护,不随逐恶知识;由善知识养育,不缺减菩萨法;由善知识摄取,超越凡夫地;由善知识教诲,超越二乘地;由善知识示导,得出离世间;由善知识长养,能不染世法;由承事善知识,修一切菩萨行;由供养善知识,具一切助道法;由亲近善知识,不为业惑之所摧伏;由恃怙善知识,势力坚固不怖诸魔;由依止善知识,增长一切菩提分法。”我们正觉同修会的所有人,不都是这样的吗?大家可以用这一段经文来自我检查看看。
  五、大乘行者归依僧宝的真义,我们都应该如实理解。《大宝积经》卷82, 佛有开示说:“长者!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心不住中,长者!是名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所以大乘行者应归依于大乘菩萨僧,不应归依于声闻僧;至于大乘菩萨僧,是纯依五十二位阶的证量来看的,不是看表相的僧衣。所以 文殊、 普贤、 观音、 势至、 维摩、 弥勒,都是现在家相的,但也都是菩萨“僧”。
  六、要归依菩萨戒的精神,才能见性;而菩萨戒的精神就是归依大乘法,不归依声闻法;是归依证得大乘果的菩萨僧,不是归依证得声闻果的声闻僧。如果是归依证声闻果的声闻僧,就很难眼见佛性了,也是违犯菩萨戒的。《大般涅槃经》卷26 佛开示说:“戒复有二:一、声闻戒,二、菩萨戒。从初发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萨戒。若观白骨乃至证得阿罗汉果,是名声闻戒。若有受持声闻戒者,当知是人不见佛性及以如来;若有受持菩萨戒者,当知是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见佛性、如来、涅槃。”
  七、真心受持菩萨戒而无所怀疑,确实受持,才是真正的菩萨,才能获得菩萨戒的功德。《菩萨善戒经》卷7云:“若有人言‘我是菩萨’,不能至心受持菩萨戒,心不生信,是名名字菩萨,久久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持菩萨戒,至心修行,信菩萨戒,是名入十种菩萨中,不久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菩萨戒,不能至心护持禁戒,毁破所受,心不生信,是名菩萨旃陀罗,不名名字菩萨,不名义菩萨。”
  八、本会的新学菩萨们,在每二月诵戒之日,若因有事或出差在外而无法来参加诵戒者,可以当天或提前一天在自己家里诵戒;但不可以邀请他人来一起诵戒,否则仍应依戒经规定一人上座诵的办法进行,那就成为另立诵戒会场,可能会有另立菩萨僧团、看来好像是破和合僧的疑虑,也是应该一并思考的。
  以上仅提供给本会已受、当受菩萨戒的同修们参考。
  问十一:晚学是在大陆政府基层单位服务的初学人,前些时读到贵会电子报上谈到萧老师正法书籍,被祖国认定为境外佛法,因此不准在祖国出版,或是被加上许多不必要的层层审查的事,晚学觉得似乎有些言过其实,因为我们仍可以收到贵会寄来的正法书籍。我想,是否另有原因,才会不能在大陆出版吧?如果真的是被认定为境外佛法,则各省佛协与宗教局、新闻出版局都很明显是违背祖国对的看法,因为祖国一直认为是中国的一部份,怎有可能会认定是境外佛法?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而且现在也已经让《禅──悟前与悟后、真实如来藏、禅净圆融》三本书出版了,可见祖国并未将萧老师的正法认定为境外的佛法,请您们对此给与更正。
  答:事实上,大陆海关常常会认定地区的佛法书籍都是境外佛法,所以常常被大陆某些海关盖上“不准进口”的橡皮章,认为是境外地区宗教书籍,以此理由常常退回本会,即使只是六、七本书的小纸箱,也一定被退回来。这让我们觉得:与大陆似乎是被大陆海关认为是两个国家,所以不准“进口”;如果是同一个国家,就没有准或不准“进口”的事了。我们不知道这种想法是否为大陆中央政府的看法,但我们寄往大陆赠送给同胞们的书籍,事实上是经常被厦门海关盖上“不准进口”的图章而退回来的;甘肃地区海关也有同样的作法,好像认定我们是外国一样。所以我们才会认为:大陆部分海关、部分地方政府可能是认定佛法为国外、境外佛法,所以部分海关与省市佛协反对佛法书籍进入大陆地区。所以部分的省市宗教局、省市新闻出版局,被该省市的佛教协会影响,而抵制佛教界传播正法给大陆同胞,坐使密宗邪法和误导众生犯大妄语业的大法师们的书籍,继续大量的流通而误导大陆同胞。
  以前平实老师的正法书籍不能在大陆各省普遍而顺利出版的其它原因,请详前数期的说明,这里就不再重复说明。但是必须声明的是:现在大陆政府似乎已经觉察到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已经有调整了,所以才会由中央政府的宗教主管机关核准了 平实老师的《真实如来藏、禅净圆融、禅──悟前与悟后》三本书的出版与流通。请您对大陆中央政府的开明作法与改变,给与认同,因为我们对此是抱著高度肯定与认同态度的。我们也期望将来部分地方政府的态度也会随著中央而有所改变,大陆广大学佛同胞就可以渐渐开启智慧之门,就可渐渐远离密宗双身法的邪淫、乱伦的恶法恶行了。
  所以,最近大陆官方似已对佛法书籍改变看法,已经不看作境外佛法而认作国内佛法书籍了。但是有一项规定是:只能依照一个人应有的获取量来邮寄,超过定量时会被退回或销毁,所以请大家遵守规定,不要请求一次寄给太多,以免违规。所以目前的情况,如果邮寄书籍时,不是超过个人每次应得书籍的规定量,应该已经不会被退回才是。假使仍有被海关退回的现象,可能是当地海关仍未确实了解新规定所致,请读者直接向当地海关洽谈。
  问十二:我是大陆北京地区的居民,想要通信皈依平实导师,我读过〈佛教正觉同修会通讯皈依三宝注意事项〉,但有些地方还是不明白。我的问题如下:“每月六斋日之晨朝”,指的是农历的每月6日,还是公历,还是都可以?“自誓皈依地点:清净庄严之佛堂或佛像前、备妥香花灯果等”,如果没有佛堂,家里也没有佛像,该怎么办?自誓皈依和自誓受戒是否是一回事?是否受戒还要进行另一仪式?誓词是背诵还是照本念读?大陆地区可有同修会举办之皈依法会?如果没有,那么何时才能举办呢?
  答:阿含经中,佛开示的“六斋日”是说六个宜行八关斋戒的日子,即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按此六斋日,为四天王及诸小王视察人间善恶之日,古来皆以农历为准,若月小,只有二十九日,则最后二斋日,当改为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为便于记忆,可以这样理解:每月分为上半月及下半月,其中的第八天及最后二天,就是六斋日。
  家里如果没有佛堂,可以在客厅摆上佛像,权充佛堂。佛像不一定要很精致,可以用经书里面的佛像,或者用网络下载的,乃至自己亲手绘制的佛像皆可用之。誓词只要照本读诵即可,不必背诵。重点在于诚意正心,而不是在于场地。自誓皈依和自誓受戒是不一样的,自誓皈依之后,将来若有机会,仍然应该求受五戒、菩萨戒。
  正觉同修会不曾在大陆地区举办过皈依法会,在今后数年之内,也没有举办皈依法会的计划。虽然大陆地区的大德,没有办法实际参加皈依法会,但只要诚意正心的自誓皈依,皈依的功德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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