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求真理的路上,古今中外之贤圣都是依据事实的观察而实证,并透过严密的论证来演述给众生了知。本学报亦本于此佛法义学求真求实的精神而创刊,并以现代学术论文的方式来发扬佛法正理,揭示现代佛学学术界众多学者一向都忽略的实证精神。除此之外,本学报中所采用的论文皆是依据论藏三量──至教量、现量、比量──的严密方法阐释佛法中深妙义理,而此三量正是引自西方神学体系的现代佛学学术界所缺乏的学术标准。由于近代佛学学术界普遍缺乏论议的标准,往往犹如天马行空一般各自发挥,使得佛学学术论文脱离了追求真理的目标,这是整体佛教教界与学术界的极大损失。因为大量的人力、时间与资源的投入,所获得的结论却常常产生错误,无助于真理的追求、解脱的实证与法界光明的增上,对于世人当然是极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长期的资源浪费与损失,而且有助于学术界追求真理,以及对传统佛教一向所采用富有实证精神的论藏三量标准,都能精准地修正方向及实际理解,本学报要求所有论文作者都以此标准来造论,确实值得佛教界与学术界的重视。
由于以论藏三量的标准所撰写的论文,才能正确地处理佛学与哲学所面对的所有命题并获致可靠有效的结论,而此结论将具有实证与实践的意义,并非文字训诂式的研究与空谈。因此,以论藏三量为标准的学术论文,可以预见地将会是未来东西方哲学学术界所必然采用的标准与主流。由于现代学术界的训练中缺乏论藏三量的元素,使得要以论藏三量的严谨标准来撰写学术论文,成为高难度的学术创作,也是现代佛学学术界亟待建立的学术能力。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与标准下,本期学报采用三篇论文:
1、《阿含经》之圣法印略探 ──兼略论不生不灭法史观(蔡礼政)
2、以《阿含经》略论道德的根源 ──并略评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陈介源、蔡礼政)
3、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 ──评陈一标〈有关阿赖耶识语义的变迁〉(游冥鸿)
蔡礼政著作的〈《阿含经》之圣法印略探 ─兼略论不生不灭法史观〉,乃依据富有实证精神之三量标准,探讨《阿含经》中释迦牟尼佛于经中所举示佛法的准绳──圣法印──的意涵,以作为佛学中判断各种学说是非对错的标准。该文探讨释迦牟尼佛所证悟“实相”的内涵与法印之间的关系,进而深入探讨佛教核心教义中“法”有“生灭法”(其异名有:五蕴法、缘起法、缘生法或一切法等等)及“不生不灭法”(其异名有:涅槃、空性、如来藏等等)两大分类的要旨。该文申论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是法界必然存在的二种法,二者之间有严谨的分类与逻辑关系。如果混淆二种法之间的分类关系而认为彼此可以转换,或者主张只有其中的一种存在,必然会产生严重的逻辑错误。因而此种分类与关系,可以作为论断各式学说主张的准绳,也是构成法印的基本要素。该文将法印的结构分为“根本法印”与“对治法印”以对应不生不灭法与生灭法;并且认为小乘的三法印中,涅槃寂静法印是“根本法印”,即是大乘不生不灭的一实相印而含摄其他生灭的“对治法印”。此项法印的见解在学术界确属创见。
此外,该文辨析及归纳出“释印顺所阐述的佛教史为‘生灭法史观’,并不符合法印的准绳”,因此提出“不生不灭法史观”的独到见解。该文中“法印与史观”的部分,辨析释印顺将印度佛教史切割成三个时期而对应小乘的三法印,有严重的逻辑错误;并证明“不生不灭法史观”才是符合佛教教理的正确史观,并且是以“不生不灭法”作为佛教的核心教义──不论是大乘教或小乘教。此亦是极富学术创见并且符合论藏三量的标准。
陈介源、蔡礼政合著的〈以《阿含经》略论道德的根源 ──并略评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该文以《阿含经》的义理探讨西方哲学二千余年来,到现代物质文明发展困境下,人类所一直关怀的伦理学的核心命题──道德的根源。该文认为探讨伦理学命题的同时,应该先建立稳固而无法破坏的价值体系。现代伦理学继承二千年来西方哲学对于善、正义、道德受体……等道德用语无法永远明确定义的困境,一直无法对于人类的道德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就是因为缺乏稳固一致的价值体系。该文认为十法界是佛教所主张永恒且稳固的价值体系,并且以《阿含经》证明:入胎识如来藏是出生与住持十法界的根源,所以也是价值的根源。由于如来藏的真实存在而可以实证,因此使得十法界的价值体系具有实证与实践的意义。这是现代佛教界与学术界的重要创见。
在十法界的价值体系中,六凡业道是所有有情必须面对的业道抉择,四圣法道则是所有有情厌恶业道轮回后,所必须面对的法道抉择。人类每一世的每一事件都在面对业道与法道的抉择,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与抉择的智慧,就无法对伦理学的命题进行探讨与定义。该文认为佛教的义理是主张具有实证意义的“自由意志的抉择智慧”,是在自由意志下以实证的智慧进行实践道德的抉择。该文认为,康德主张基督宗教是理性宗教,却是以不能实证与验证的公设为前提,本质上并不是理性宗教。佛教是以实证三种事实:1、自由意志的抉择,2、如来藏永恒存在,3、法界实相的智慧,在这三者都可以贯彻及亲证的前提下,使得佛教成为真正的理性宗教,因此亦使得自由意志的抉择智慧具有指导道德实践的意义。
此外,该文并因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一书中对于现代伦理学的许多重要命题有所探讨,因此特选该书作为评论的基础。佛教虽然是一个古老的宗教,对于现代伦理学的种种重要命题与道德用语的定义,却仍然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对于现在物质文明发展下的困境提供发人深醒的智慧,以作为现代人类实践道德的判断准则,因为佛教的义理是宇宙中的真相而不可能被改变。因此,该文认为佛教本质是科学、先进与文明的,同时亦显示佛教一向超越世俗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而追求出世间绝对自由──成佛──的最究竟普世价值。由于该文对于伦理学的架构有完整的论述,对于善的定义与道德的根源,亦有独到的创见并切合《阿含经》的义理,且极富深度、广度与高度。该文对于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论亦提出极为精辟的主张与创见,因此内容极为精彩丰富,是难得一见的佳作。
游冥鸿所著〈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 ──评陈一标〈有关阿赖耶识语义的变迁〉〉,以语意学中内涵与外延的术语,来说明法界实相心 ──阿赖耶识、第八识、藏识、异熟识、阿陀那识、心、所知依,并申论阿赖耶识的存在乃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所以祂有具体的内涵与外延,也能让人观察到祂的存在,因此阿赖耶识乃是客观的存在而有实证的意义。该文以学者陈一标的论文为例,提出大部分的西方和日本学者,将佛教的义理当做思想来研究,这其实是违背佛教经教的基本主张,因为佛教的经教中处处皆留存著要求实证的文字证据。这些学者因为偏见与方法上的错误,所得的结论即成为文字训诂的游戏而不具有效性。
该文以《阿含经》的经文来探讨阿赖耶识内涵,并举证《成唯识论》、《摄大乘论》、《解深密经》所说内涵,作为实证阿赖耶识的外延的重要参考。例如,从阿赖耶识是无始以来的存在,是不待他缘、本然的存在,是诸法的根本因;以许多面向来说明永恒存在的阿赖耶识,其存在条件与方式与其他诸法的存在条件是截然不同的。此外,阿赖耶识隐藏于肉体内,维持众生的寿命,是众生所贪爱的对象,并且被众生内执为我,因此阿赖耶识是具有具体内涵的心体。然而,阿赖耶识一词在语意学中,其实是具有“能藏、所藏与执藏”三种意义,使得不能实证阿赖耶识的古今中外学者,对于阿赖耶识与种子之间的关系是一抑异?只能想像与猜测而产生种种误解。该文对于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的诠释,有极精辟的创见;并指出阿赖耶识的外延,不是语言文字所能够圆满表述的,因为祂正是语言文字所指涉的真实事物,是实证的标的,只能以实证的方法来认识。阿赖耶识是唯有大乘见道以上的菩萨才能够实证,并且真正了知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而能够有诠释的能力;故非尚未亲证的阿罗汉所知,更非阿罗汉所能诠释。因此,该文亦是一篇精辟而有创见的佳作。
佛法义学的本质是以实证法界中事实真相的智慧,作为实践道德的依据,使得论文作者、读者、被评论者,皆可以因为追求真理增进法界光明而获得利益。以上三篇论文皆系采用实证精神的三量标准所撰写的论文,由于论证严谨,所以其结论皆具备有效性,可以作为学术界的重要参考,都是难得一见的优秀作品。本人在此代表学报感谢许多位作者热诚的投稿,并且耐心地经历编审委员的审议;对于编审委员们尽心尽力地审查各篇论文,亦由衷感谢。本学报秉持著为佛教界与学术界的利益贡献一分心力的使命感,率先以富有实证精神的三量标准审查论文,期待佛教界与学术界能够认同此标准,或对此标准提供建言。最后,亦期待佛教界与学术界能因本学报的出版,获得业道与法道上的利益而皆归敬三宝,是为至祷!
总编辑 白志伟 谨识
公元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由于以论藏三量的标准所撰写的论文,才能正确地处理佛学与哲学所面对的所有命题并获致可靠有效的结论,而此结论将具有实证与实践的意义,并非文字训诂式的研究与空谈。因此,以论藏三量为标准的学术论文,可以预见地将会是未来东西方哲学学术界所必然采用的标准与主流。由于现代学术界的训练中缺乏论藏三量的元素,使得要以论藏三量的严谨标准来撰写学术论文,成为高难度的学术创作,也是现代佛学学术界亟待建立的学术能力。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与标准下,本期学报采用三篇论文:
1、《阿含经》之圣法印略探 ──兼略论不生不灭法史观(蔡礼政)
2、以《阿含经》略论道德的根源 ──并略评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陈介源、蔡礼政)
3、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 ──评陈一标〈有关阿赖耶识语义的变迁〉(游冥鸿)
蔡礼政著作的〈《阿含经》之圣法印略探 ─兼略论不生不灭法史观〉,乃依据富有实证精神之三量标准,探讨《阿含经》中释迦牟尼佛于经中所举示佛法的准绳──圣法印──的意涵,以作为佛学中判断各种学说是非对错的标准。该文探讨释迦牟尼佛所证悟“实相”的内涵与法印之间的关系,进而深入探讨佛教核心教义中“法”有“生灭法”(其异名有:五蕴法、缘起法、缘生法或一切法等等)及“不生不灭法”(其异名有:涅槃、空性、如来藏等等)两大分类的要旨。该文申论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是法界必然存在的二种法,二者之间有严谨的分类与逻辑关系。如果混淆二种法之间的分类关系而认为彼此可以转换,或者主张只有其中的一种存在,必然会产生严重的逻辑错误。因而此种分类与关系,可以作为论断各式学说主张的准绳,也是构成法印的基本要素。该文将法印的结构分为“根本法印”与“对治法印”以对应不生不灭法与生灭法;并且认为小乘的三法印中,涅槃寂静法印是“根本法印”,即是大乘不生不灭的一实相印而含摄其他生灭的“对治法印”。此项法印的见解在学术界确属创见。
此外,该文辨析及归纳出“释印顺所阐述的佛教史为‘生灭法史观’,并不符合法印的准绳”,因此提出“不生不灭法史观”的独到见解。该文中“法印与史观”的部分,辨析释印顺将印度佛教史切割成三个时期而对应小乘的三法印,有严重的逻辑错误;并证明“不生不灭法史观”才是符合佛教教理的正确史观,并且是以“不生不灭法”作为佛教的核心教义──不论是大乘教或小乘教。此亦是极富学术创见并且符合论藏三量的标准。
陈介源、蔡礼政合著的〈以《阿含经》略论道德的根源 ──并略评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该文以《阿含经》的义理探讨西方哲学二千余年来,到现代物质文明发展困境下,人类所一直关怀的伦理学的核心命题──道德的根源。该文认为探讨伦理学命题的同时,应该先建立稳固而无法破坏的价值体系。现代伦理学继承二千年来西方哲学对于善、正义、道德受体……等道德用语无法永远明确定义的困境,一直无法对于人类的道德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就是因为缺乏稳固一致的价值体系。该文认为十法界是佛教所主张永恒且稳固的价值体系,并且以《阿含经》证明:入胎识如来藏是出生与住持十法界的根源,所以也是价值的根源。由于如来藏的真实存在而可以实证,因此使得十法界的价值体系具有实证与实践的意义。这是现代佛教界与学术界的重要创见。
在十法界的价值体系中,六凡业道是所有有情必须面对的业道抉择,四圣法道则是所有有情厌恶业道轮回后,所必须面对的法道抉择。人类每一世的每一事件都在面对业道与法道的抉择,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与抉择的智慧,就无法对伦理学的命题进行探讨与定义。该文认为佛教的义理是主张具有实证意义的“自由意志的抉择智慧”,是在自由意志下以实证的智慧进行实践道德的抉择。该文认为,康德主张基督宗教是理性宗教,却是以不能实证与验证的公设为前提,本质上并不是理性宗教。佛教是以实证三种事实:1、自由意志的抉择,2、如来藏永恒存在,3、法界实相的智慧,在这三者都可以贯彻及亲证的前提下,使得佛教成为真正的理性宗教,因此亦使得自由意志的抉择智慧具有指导道德实践的意义。
此外,该文并因释昭慧《佛教后设伦理学》一书中对于现代伦理学的许多重要命题有所探讨,因此特选该书作为评论的基础。佛教虽然是一个古老的宗教,对于现代伦理学的种种重要命题与道德用语的定义,却仍然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对于现在物质文明发展下的困境提供发人深醒的智慧,以作为现代人类实践道德的判断准则,因为佛教的义理是宇宙中的真相而不可能被改变。因此,该文认为佛教本质是科学、先进与文明的,同时亦显示佛教一向超越世俗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而追求出世间绝对自由──成佛──的最究竟普世价值。由于该文对于伦理学的架构有完整的论述,对于善的定义与道德的根源,亦有独到的创见并切合《阿含经》的义理,且极富深度、广度与高度。该文对于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论亦提出极为精辟的主张与创见,因此内容极为精彩丰富,是难得一见的佳作。
游冥鸿所著〈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 ──评陈一标〈有关阿赖耶识语义的变迁〉〉,以语意学中内涵与外延的术语,来说明法界实相心 ──阿赖耶识、第八识、藏识、异熟识、阿陀那识、心、所知依,并申论阿赖耶识的存在乃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所以祂有具体的内涵与外延,也能让人观察到祂的存在,因此阿赖耶识乃是客观的存在而有实证的意义。该文以学者陈一标的论文为例,提出大部分的西方和日本学者,将佛教的义理当做思想来研究,这其实是违背佛教经教的基本主张,因为佛教的经教中处处皆留存著要求实证的文字证据。这些学者因为偏见与方法上的错误,所得的结论即成为文字训诂的游戏而不具有效性。
该文以《阿含经》的经文来探讨阿赖耶识内涵,并举证《成唯识论》、《摄大乘论》、《解深密经》所说内涵,作为实证阿赖耶识的外延的重要参考。例如,从阿赖耶识是无始以来的存在,是不待他缘、本然的存在,是诸法的根本因;以许多面向来说明永恒存在的阿赖耶识,其存在条件与方式与其他诸法的存在条件是截然不同的。此外,阿赖耶识隐藏于肉体内,维持众生的寿命,是众生所贪爱的对象,并且被众生内执为我,因此阿赖耶识是具有具体内涵的心体。然而,阿赖耶识一词在语意学中,其实是具有“能藏、所藏与执藏”三种意义,使得不能实证阿赖耶识的古今中外学者,对于阿赖耶识与种子之间的关系是一抑异?只能想像与猜测而产生种种误解。该文对于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的诠释,有极精辟的创见;并指出阿赖耶识的外延,不是语言文字所能够圆满表述的,因为祂正是语言文字所指涉的真实事物,是实证的标的,只能以实证的方法来认识。阿赖耶识是唯有大乘见道以上的菩萨才能够实证,并且真正了知阿赖耶识的内涵与外延而能够有诠释的能力;故非尚未亲证的阿罗汉所知,更非阿罗汉所能诠释。因此,该文亦是一篇精辟而有创见的佳作。
佛法义学的本质是以实证法界中事实真相的智慧,作为实践道德的依据,使得论文作者、读者、被评论者,皆可以因为追求真理增进法界光明而获得利益。以上三篇论文皆系采用实证精神的三量标准所撰写的论文,由于论证严谨,所以其结论皆具备有效性,可以作为学术界的重要参考,都是难得一见的优秀作品。本人在此代表学报感谢许多位作者热诚的投稿,并且耐心地经历编审委员的审议;对于编审委员们尽心尽力地审查各篇论文,亦由衷感谢。本学报秉持著为佛教界与学术界的利益贡献一分心力的使命感,率先以富有实证精神的三量标准审查论文,期待佛教界与学术界能够认同此标准,或对此标准提供建言。最后,亦期待佛教界与学术界能因本学报的出版,获得业道与法道上的利益而皆归敬三宝,是为至祷!
总编辑 白志伟 谨识
公元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