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雯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三乘菩提之识蕴真义》。我们这一集继续与大家分享《识蕴真义》82页到94页,〈第六章安慧“大乘广五蕴论”妄言根能生识〉的前半部内容。
上一集我们谈到安慧与陈那主张“眼识是由眼根所出生”的第一个过失,今天我们来谈第二个过失。第二个过失是:违背经教中之佛语圣教,因为经教所说的法,都是说明眼根与色尘都只是眼识生起的“增上缘”,而不是眼识生起的“因缘”。在第三转的许多经典中,也都明说眼识是由阿赖耶识心体所执藏的眼识种子中流注而出,并不是由眼根的现行而变成眼识的;因为经教中说眼根种子与眼识种子是同时存在、同时运作,而且是各有自性的;所以,安慧与陈那主张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都是虚妄的说法,是悖理而且违教的。
安慧等人会落入这些错误的想法,都是因为安慧等人不肯信受大乘佛法,不信大乘经教;而以二乘菩提为依归,以二乘菩提原始的、不具足圆满的法义,并且是误会了的二乘菩提法教来否定大乘经典的具足圆满、究竟了义的法义;所以不肯承认大乘佛法所说的八识心王并行的正理,不肯承认大、小乘经教所说的六根与六识并行运作的正理,才会有了像《大乘广五蕴论》、《观所缘缘论》里的这种荒谬的说法。
而且,陈那在他所造的《观所缘缘论》中说:“诸有欲令眼等五识,以外色作所缘缘者;或执极微许有实体,能生识故;或执和合,以识生时带彼相故。二俱非理。”不承认眼根等五色根可以作为五识的所缘缘,所以一开始就开己宗而明己义、而否定之:由于不承认五色根能为眼等五识之疏所缘缘,而主张内色相分为五识种,名之为五识之根;妄说内五根—内相分色法上的种子,能生五识—作为五识之所缘缘;而被西天共认之第一义天圣 玄奘菩萨所破。如《成论》卷4中广破,这里我们先不举证赘言。
言归正传,像安慧与陈那二人这样地妄说佛法,仅从表面上观之就有这两个过失了,如果再详细地思惟与观行,一定会有更多的种种过失,限于篇幅不作广破。接着我们就举《成论》卷4的论述略作辨正,为了方便各位观众您的理解,所以我们将其中的论述分句列出,再逐句加以说明:
陈那所造的《观所缘缘论》的颂中所说的意思是:在第八识心体上,具有能生眼等五识的种子;由于眼等五识之现行识,能使我们觉知五尘,所以方便的说眼等五识变似五尘,故说眼等五识为色识;就以第八识心体中的眼等五种色识的种子,作为眼等五识之根,如是名为五根,并没有另外四大种所造的物质色法的眼、耳等五根作为所依根。
在《成论》卷4所举的陈那颂中又说:
这句话的意思是:陈那认为见分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五识种子现行而使五识出现及运作时,就称这五识的现识为色识;这样,五识的种子与五识的现识互为因缘,所以五识的种子就是五识的现识的根,名为五根。这样,五识的现识是能熏,五识的种子即是所熏;这样的能熏与所熏互相为因,所以五识的现识都是以五识的种子作为俱有依。至于第七、八识,则没有这种俱有依,因为第七与第八识心都是永远相续不断地运作而不曾中断过,祂们能够自己现起的自力很殊胜的缘故,所以不需要像五识心体需要这一类的自己种子作为俱有依根。至于第六意识,那就不能没有俱有依根了;因为第六意识心体有时会间断,所以要假借第七末那识心体,才能在眠熟、闷绝……等间断了以后,再度生起意识心体;所以,意根末那识其实就是意识的种子,如同五识的种子就是五识的根;这样,六识的现识以六识的种子为根,称为六根。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故。”这里的“有义”,乃是论主 玄奘菩萨所说的义理,玄奘对这样的说法加以破斥: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不论是在正法的道理上来说,或者是从 世尊开示的圣教上来说,都是相违背的。如果真的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五色根就是五识的种子(意根就是意识的种子)的话;那么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声、香、味、触五尘等十界的种子,应该都会因为这样的施设而变成全部杂乱不分的了。但是不论在教证或理证上来说,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界法的种子,却是一直都很清楚的各有各自的种子,不曾互相杂乱,不曾有眼根的种子变成眼识的种子,也不曾有眼识的种子变成耳识的种子;而且眼根有眼根自己的种子,会变现出眼等五色根而与眼识同时现行存在运作,所以眼根与眼识都是各自有自己的种子,所以眼根与眼识的种子是同时存在的,所以眼根的胜义根与扶尘根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所以眼根有它自己的种子,眼识也有眼识自己的种子,是两种种子同时存在而各自都有不同的功能的,所以并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等名眼等根?”而且五识与五根的种子,都是各自拥有能出生见分、相分的功能,这见分与相分的两种种子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安慧与陈那他们却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那他们究竟是执著五识的见分与相分中的哪一种,而称为五根呢?
眼识的见分,是指眼识能了别色尘的显色等;眼识的相分是指眼识现行时的心行,能使阿赖耶识藉着眼根而变现的色尘,在我们觉知心中接触到,所以我们能觉知有色尘相,这就是眼识的相分。从诸地菩萨的种智上来说,眼根的见分是指眼根能提供接触色尘的功能,使得阿赖耶识能根据眼根所触的色尘而变现内相分给眼识了别;眼根的相分则是扶尘根与胜义根。
从三贤菩萨的相见道智慧来说,如果像安慧他们所主张的那样,那他们是执著眼识与眼根的见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或是执取眼识与眼根的相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他们如果是指见分的种子,那么见分是心法,就应该是属于识蕴所摄的了;但是眼根的种子并不是心,而是色法,不属于识蕴;心与色既然是不同的,识蕴与色蕴当然也是不同的,他们怎么可以说色蕴的眼根种子会成为识蕴的眼识现识?眼根如此,耳等四根也是如此,也都是物质色法;这四种有色根的种子,怎么可能变成耳等四识心呢?如果他们说的是指眼识“变生”的色尘相分的种子,那么这种相分却是外处的色尘法,那就应该属于眼识心外的色蕴所摄的法,不应该属于眼识的识蕴法;然而眼根虽然是色法,却不是外处的色法,却是内处的色法。眼根如是,耳等四根也是如此;所以,他们所说“识种子就是识根”的说法,是违背 世尊圣教的。因为圣教上说:五根都是属于色蕴的内处法所摄,不属于色蕴的外处法所摄;也说眼识等五识是属于识蕴所摄,不属于色法的五根。
“又若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此外,假使说“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他们这种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那么眼根就应该是眼识现行的“因缘”,而不是眼识的“增上缘”;但是在阿含诸经中 佛都是这样说的:“根、尘、触三生眼识,乃至根、尘、触三生意识。”也就是说:根与尘是识的增上缘,是并行存在、同时运作而提供支持的增上缘,而不是因缘。眼根与色尘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并不是:眼根现行成为眼识而使眼根消失,成为只有眼识与色尘二法存在。所以说,眼根是眼识的增上缘,不是因缘。
如果像安慧、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那么眼识就应该没有眼根作为增上缘。当眼识没有眼根作为增上缘的时候,眼识是不可能看得见色尘相的;因为假使眼根现行而成为眼识现识的时候,眼根已经灭失了,那么阿赖耶识就不可能藉着眼根而变现内相分的色尘相了;那么眼识是心,如何能看得见色尘的相分呢?必须是阿赖耶识藉着眼的扶尘根与胜义根,来变现出内相分的似有质境的“心所变”的色尘相,眼识才可能看得见色尘啊!所以,安慧、陈那他们说眼根是眼识之主,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说眼根能转变为眼识,那是错误的说法。所以,眼根只是眼识的增上缘、而不是眼识的因缘——眼识并不是眼根所转变而成的。眼识的因缘是阿赖耶识,而不是眼根;安慧他们却把眼根说成眼识的因缘,这就产生了“二缘相违”的过失了。眼根如是,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当如是,所以安慧与陈那他们认为“意根现行变成意识,意识的种子就是意根”,这是错误的说法。
此外,如果像安慧他们所说的那样,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那也会产生过失:应当欲界的有情才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应该色界中的有情都没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就应该初禅到三禅天的天人都没有鼻子而不能呼吸了;那就违背了初禅到三禅天人都有呼吸的事实。所以,安慧、陈那他们说的六识的种子就是六根,就会使得色界天人没有鼻、舌二识的时候,只剩下鼻、舌二识的种子不现行,那就是说色界天人应该没有鼻、舌两种扶尘根;那就变成说:色界天人没有鼻子可供呼吸、没有舌头可以说话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违背 世尊经中的圣教了;因为在圣教中说:色界天人也还是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的,只是没有鼻、舌二根的胜义根,只是没有鼻、舌二识罢了。那么他们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就表示色界天人没有这二根的扶尘根,就没有鼻子与舌头了,那他们要怎么说法与闻法呢?
如果像安慧、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应该眼、耳、身等三根就是眼、耳、身等三识的种子;因为色界二禅地到四禅地的天人,都有眼、耳、身等三识,依照他们所说的道理,识现行的时候,就不应该还有三根存在啊!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眼、耳、身等三根,就应该只在欲界地和初禅地才有,往上的二禅地到四禅地都不应该有这三根。但是当人们进入二禅地到四禅地里面时,眼、耳、身等三根都还在啊!而且他们的眼、耳、身等三识也都还存在着;既然三根与三识都有,所以这些色界天人都能往返去止,乃至闻法、说法、修定等。如果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这三地的天人们,当他们都有眼、耳、身三识而闻法、说法、修定的时候,他们应当都已经使得眼根、耳根、身根消失了;可是当他们都没有这三根作为俱有依的时候,连色身都没有了,如何能行来去止、闻法、说法呢?如何能有三识闻法及说法呢?此外也还有别的过失:如果说鼻、舌二识的种子就是鼻、舌根,那么也应该在第二、三、四禅地的天人们,都还有鼻、舌二识,或者应该都没有眼、耳、身等三根;如果安慧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就一定会变成这样,那就与圣教相违了。因为圣教中说:五根是通欲界地到四禅地的,可是鼻、舌二识却是只通欲界地。
“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此外,如果说六根就是六识的种子,还会有别的过失,就是“根通三性”的过失;五识心自身虽是无记性,然而因为五识心必须随着意识心的思心所而运作,不能独自运作;既然必定是随同忽善忽恶的意识心一起现行运作,那就必定会跟着意识心的善恶性而产生了善恶的心行,所以五识心也是通善恶的。犹如《八识规矩颂》说“性、境、现量通三性”,就是此意。五识心既然通三性,可是五根却都是无记性,却都不通善恶性;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么五识既然是通善、恶、无记等三性的心,而五根既是五识的种子,自然也应该是通三性的了。可是五根明明是无记性的,明明无关善恶性,与五识截然不同;所以,安慧与陈那他们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不承认另外有五色根作为五识的所依根,而说五识是由五根出生的,而说意识是由意根出生的,不相信“五识与意识都只是以六根为同时存在的俱有依根,而由阿赖耶识中的六识种子所出生”。又更写作《大乘广五蕴论》、《观所缘缘论》来否定阿赖耶识,来将阿赖耶识归类在有生有灭的五蕴中,那是会毁坏别人正见的,都是错误的。
此外,安慧与陈那他们说:“六根是六识的种子,识由根所生,不是由阿赖耶识所出生。”这样的说法,还会有其他的过失。
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说明到这里。
敬祝大家:身心康泰、福慧增长、早证菩提!
阿弥陀佛!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三乘菩提之识蕴真义》。我们这一集继续与大家分享《识蕴真义》82页到94页,〈第六章安慧“大乘广五蕴论”妄言根能生识〉的前半部内容。
上一集我们谈到安慧与陈那主张“眼识是由眼根所出生”的第一个过失,今天我们来谈第二个过失。第二个过失是:违背经教中之佛语圣教,因为经教所说的法,都是说明眼根与色尘都只是眼识生起的“增上缘”,而不是眼识生起的“因缘”。在第三转的许多经典中,也都明说眼识是由阿赖耶识心体所执藏的眼识种子中流注而出,并不是由眼根的现行而变成眼识的;因为经教中说眼根种子与眼识种子是同时存在、同时运作,而且是各有自性的;所以,安慧与陈那主张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都是虚妄的说法,是悖理而且违教的。
安慧等人会落入这些错误的想法,都是因为安慧等人不肯信受大乘佛法,不信大乘经教;而以二乘菩提为依归,以二乘菩提原始的、不具足圆满的法义,并且是误会了的二乘菩提法教来否定大乘经典的具足圆满、究竟了义的法义;所以不肯承认大乘佛法所说的八识心王并行的正理,不肯承认大、小乘经教所说的六根与六识并行运作的正理,才会有了像《大乘广五蕴论》、《观所缘缘论》里的这种荒谬的说法。
而且,陈那在他所造的《观所缘缘论》中说:“诸有欲令眼等五识,以外色作所缘缘者;或执极微许有实体,能生识故;或执和合,以识生时带彼相故。二俱非理。”不承认眼根等五色根可以作为五识的所缘缘,所以一开始就开己宗而明己义、而否定之:由于不承认五色根能为眼等五识之疏所缘缘,而主张内色相分为五识种,名之为五识之根;妄说内五根—内相分色法上的种子,能生五识—作为五识之所缘缘;而被西天共认之第一义天圣 玄奘菩萨所破。如《成论》卷4中广破,这里我们先不举证赘言。
言归正传,像安慧与陈那二人这样地妄说佛法,仅从表面上观之就有这两个过失了,如果再详细地思惟与观行,一定会有更多的种种过失,限于篇幅不作广破。接着我们就举《成论》卷4的论述略作辨正,为了方便各位观众您的理解,所以我们将其中的论述分句列出,再逐句加以说明:
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彼颂意言: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
陈那所造的《观所缘缘论》的颂中所说的意思是:在第八识心体上,具有能生眼等五识的种子;由于眼等五识之现行识,能使我们觉知五尘,所以方便的说眼等五识变似五尘,故说眼等五识为色识;就以第八识心体中的眼等五种色识的种子,作为眼等五识之根,如是名为五根,并没有另外四大种所造的物质色法的眼、耳等五根作为所依根。
在《成论》卷4所举的陈那颂中又说:
种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第七八识无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胜故。第六意识别有此依,要托末那而得起故。
这句话的意思是:陈那认为见分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五识种子现行而使五识出现及运作时,就称这五识的现识为色识;这样,五识的种子与五识的现识互为因缘,所以五识的种子就是五识的现识的根,名为五根。这样,五识的现识是能熏,五识的种子即是所熏;这样的能熏与所熏互相为因,所以五识的现识都是以五识的种子作为俱有依。至于第七、八识,则没有这种俱有依,因为第七与第八识心都是永远相续不断地运作而不曾中断过,祂们能够自己现起的自力很殊胜的缘故,所以不需要像五识心体需要这一类的自己种子作为俱有依根。至于第六意识,那就不能没有俱有依根了;因为第六意识心体有时会间断,所以要假借第七末那识心体,才能在眠熟、闷绝……等间断了以后,再度生起意识心体;所以,意根末那识其实就是意识的种子,如同五识的种子就是五识的根;这样,六识的现识以六识的种子为根,称为六根。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故。”这里的“有义”,乃是论主 玄奘菩萨所说的义理,玄奘对这样的说法加以破斥: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不论是在正法的道理上来说,或者是从 世尊开示的圣教上来说,都是相违背的。如果真的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五色根就是五识的种子(意根就是意识的种子)的话;那么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声、香、味、触五尘等十界的种子,应该都会因为这样的施设而变成全部杂乱不分的了。但是不论在教证或理证上来说,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界法的种子,却是一直都很清楚的各有各自的种子,不曾互相杂乱,不曾有眼根的种子变成眼识的种子,也不曾有眼识的种子变成耳识的种子;而且眼根有眼根自己的种子,会变现出眼等五色根而与眼识同时现行存在运作,所以眼根与眼识都是各自有自己的种子,所以眼根与眼识的种子是同时存在的,所以眼根的胜义根与扶尘根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所以眼根有它自己的种子,眼识也有眼识自己的种子,是两种种子同时存在而各自都有不同的功能的,所以并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等名眼等根?”而且五识与五根的种子,都是各自拥有能出生见分、相分的功能,这见分与相分的两种种子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安慧与陈那他们却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那他们究竟是执著五识的见分与相分中的哪一种,而称为五根呢?
若见分种,应识蕴摄;若相分种,应外处摄;便违圣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
眼识的见分,是指眼识能了别色尘的显色等;眼识的相分是指眼识现行时的心行,能使阿赖耶识藉着眼根而变现的色尘,在我们觉知心中接触到,所以我们能觉知有色尘相,这就是眼识的相分。从诸地菩萨的种智上来说,眼根的见分是指眼根能提供接触色尘的功能,使得阿赖耶识能根据眼根所触的色尘而变现内相分给眼识了别;眼根的相分则是扶尘根与胜义根。
从三贤菩萨的相见道智慧来说,如果像安慧他们所主张的那样,那他们是执著眼识与眼根的见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或是执取眼识与眼根的相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他们如果是指见分的种子,那么见分是心法,就应该是属于识蕴所摄的了;但是眼根的种子并不是心,而是色法,不属于识蕴;心与色既然是不同的,识蕴与色蕴当然也是不同的,他们怎么可以说色蕴的眼根种子会成为识蕴的眼识现识?眼根如此,耳等四根也是如此,也都是物质色法;这四种有色根的种子,怎么可能变成耳等四识心呢?如果他们说的是指眼识“变生”的色尘相分的种子,那么这种相分却是外处的色尘法,那就应该属于眼识心外的色蕴所摄的法,不应该属于眼识的识蕴法;然而眼根虽然是色法,却不是外处的色法,却是内处的色法。眼根如是,耳等四根也是如此;所以,他们所说“识种子就是识根”的说法,是违背 世尊圣教的。因为圣教上说:五根都是属于色蕴的内处法所摄,不属于色蕴的外处法所摄;也说眼识等五识是属于识蕴所摄,不属于色法的五根。
“又若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此外,假使说“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他们这种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那么眼根就应该是眼识现行的“因缘”,而不是眼识的“增上缘”;但是在阿含诸经中 佛都是这样说的:“根、尘、触三生眼识,乃至根、尘、触三生意识。”也就是说:根与尘是识的增上缘,是并行存在、同时运作而提供支持的增上缘,而不是因缘。眼根与色尘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并不是:眼根现行成为眼识而使眼根消失,成为只有眼识与色尘二法存在。所以说,眼根是眼识的增上缘,不是因缘。
如果像安慧、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那么眼识就应该没有眼根作为增上缘。当眼识没有眼根作为增上缘的时候,眼识是不可能看得见色尘相的;因为假使眼根现行而成为眼识现识的时候,眼根已经灭失了,那么阿赖耶识就不可能藉着眼根而变现内相分的色尘相了;那么眼识是心,如何能看得见色尘的相分呢?必须是阿赖耶识藉着眼的扶尘根与胜义根,来变现出内相分的似有质境的“心所变”的色尘相,眼识才可能看得见色尘啊!所以,安慧、陈那他们说眼根是眼识之主,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说眼根能转变为眼识,那是错误的说法。所以,眼根只是眼识的增上缘、而不是眼识的因缘——眼识并不是眼根所转变而成的。眼识的因缘是阿赖耶识,而不是眼根;安慧他们却把眼根说成眼识的因缘,这就产生了“二缘相违”的过失了。眼根如是,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当如是,所以安慧与陈那他们认为“意根现行变成意识,意识的种子就是意根”,这是错误的说法。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则应鼻舌唯欲界系,或应二识通色界系;许,便俱与圣教相违,眼耳身根即三识种;二界五地,为难亦然。
此外,如果像安慧他们所说的那样,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那也会产生过失:应当欲界的有情才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应该色界中的有情都没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就应该初禅到三禅天的天人都没有鼻子而不能呼吸了;那就违背了初禅到三禅天人都有呼吸的事实。所以,安慧、陈那他们说的六识的种子就是六根,就会使得色界天人没有鼻、舌二识的时候,只剩下鼻、舌二识的种子不现行,那就是说色界天人应该没有鼻、舌两种扶尘根;那就变成说:色界天人没有鼻子可供呼吸、没有舌头可以说话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违背 世尊经中的圣教了;因为在圣教中说:色界天人也还是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的,只是没有鼻、舌二根的胜义根,只是没有鼻、舌二识罢了。那么他们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就表示色界天人没有这二根的扶尘根,就没有鼻子与舌头了,那他们要怎么说法与闻法呢?
如果像安慧、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应该眼、耳、身等三根就是眼、耳、身等三识的种子;因为色界二禅地到四禅地的天人,都有眼、耳、身等三识,依照他们所说的道理,识现行的时候,就不应该还有三根存在啊!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眼、耳、身等三根,就应该只在欲界地和初禅地才有,往上的二禅地到四禅地都不应该有这三根。但是当人们进入二禅地到四禅地里面时,眼、耳、身等三根都还在啊!而且他们的眼、耳、身等三识也都还存在着;既然三根与三识都有,所以这些色界天人都能往返去止,乃至闻法、说法、修定等。如果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这三地的天人们,当他们都有眼、耳、身三识而闻法、说法、修定的时候,他们应当都已经使得眼根、耳根、身根消失了;可是当他们都没有这三根作为俱有依的时候,连色身都没有了,如何能行来去止、闻法、说法呢?如何能有三识闻法及说法呢?此外也还有别的过失:如果说鼻、舌二识的种子就是鼻、舌根,那么也应该在第二、三、四禅地的天人们,都还有鼻、舌二识,或者应该都没有眼、耳、身等三根;如果安慧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就一定会变成这样,那就与圣教相违了。因为圣教中说:五根是通欲界地到四禅地的,可是鼻、舌二识却是只通欲界地。
“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此外,如果说六根就是六识的种子,还会有别的过失,就是“根通三性”的过失;五识心自身虽是无记性,然而因为五识心必须随着意识心的思心所而运作,不能独自运作;既然必定是随同忽善忽恶的意识心一起现行运作,那就必定会跟着意识心的善恶性而产生了善恶的心行,所以五识心也是通善恶的。犹如《八识规矩颂》说“性、境、现量通三性”,就是此意。五识心既然通三性,可是五根却都是无记性,却都不通善恶性;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么五识既然是通善、恶、无记等三性的心,而五根既是五识的种子,自然也应该是通三性的了。可是五根明明是无记性的,明明无关善恶性,与五识截然不同;所以,安慧与陈那他们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不承认另外有五色根作为五识的所依根,而说五识是由五根出生的,而说意识是由意根出生的,不相信“五识与意识都只是以六根为同时存在的俱有依根,而由阿赖耶识中的六识种子所出生”。又更写作《大乘广五蕴论》、《观所缘缘论》来否定阿赖耶识,来将阿赖耶识归类在有生有灭的五蕴中,那是会毁坏别人正见的,都是错误的。
此外,安慧与陈那他们说:“六根是六识的种子,识由根所生,不是由阿赖耶识所出生。”这样的说法,还会有其他的过失。
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说明到这里。
敬祝大家:身心康泰、福慧增长、早证菩提!
阿弥陀佛!